海盐县旅游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9-02-27 1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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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海盐县旅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邮编:314300;电话:86039937;传真:86039939)。

一、工作情况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县旅委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从而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专门机构承办、相关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及我委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3.加强素质提升。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和编制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做到不遗漏。通过夜学等环节,开展学习与讨论,引导广大干部学习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也能根据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4.加强规范公开。根据县信息公开办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五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旅委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1月-2018年12月累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机构信息类的信息4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工作信息69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7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4条。海盐旅游官方微信全年累计发布微信159条,并开辟《海盐四季》电子杂志线上阅读、海盐旅游智慧地图、招商推介项目等子菜单;海盐旅游官方微博发布微博30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2018年度,县旅委在政府信息质量和效率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提升,但还和上级工作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新网站后台的使用不够熟练。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推进。

2.继续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办理能力。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 县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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