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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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盐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枣园大厦7楼,邮编:314300,电话:86113449)。 一、概述 2018年,海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嘉兴日报(海盐版)、海盐电台、@海盐安监政务微博、“海盐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8年,共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6条。 (二)主动公开主要类别 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找县安监局、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各地信息、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动态、嘉兴日报新闻报道、海盐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 “中国海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246条,主要为海盐县的安全生产动态类信息和安全生产政策类通知文件信息,政策性文件信息5条,规划总结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途径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搭建高效便捷的多方式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海盐安监”公众微信平台(微信号:hyaj12350),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安全生产政策,方便企业和个人实时了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信息,2018年共推送107期222条信息。通过“海盐安监”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6条。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海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以及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在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中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安全生产12345举报投诉电话和@海盐安监政务微博、海盐安监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举报及咨询的服务功能,做到迅速回复,妥善处理。 2. 第一时间通过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海盐安监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包括我县即将入境的台风、暴雨、高温、寒潮等气象预告信息、以及对于各类企业的安全风险提醒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收到申请公开事项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已办结。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办结。其申请内容为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已通过纸质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答复申请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局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基础工作仍稍显薄弱。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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