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外汇局海盐县支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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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外汇局海盐县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我支行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办法,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履职效能的基础工程,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一个中心,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作为支行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我支行基础组织建设的需要。同时,作为支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肩负着“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服务民需”的重要职责。为此,支行党组将传达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放在重要的位置,每年年初,都会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行员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营造出了全行员工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务工作的有利氛围。 二、把握两个重点,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 二是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支行认真梳理和审查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努力保障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坚持三个原则,不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坚持贴近社会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我支行着力完善地方金融体系的建设,并采取了系列举措,因此,我支行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与参与性,积极地将金融履职过程中的信息公之于众,今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公示145批次,涵盖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信息,不仅收到了社会各界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认可,同时也收到了地方群众对我单位金融建设工作的鼎力支持,从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贴近群众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一直以来支行真正把服务民生的政府信息归纳出来,把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出去,热情受理公众的真正需求,以服务民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支行的信息公开工作。例如在外汇管理方面,针对外汇政策多、变化快的情况,我支行进一步完善“海盐外汇信息‘QQ’群交流平台”,交流平台以“加快政策宣传、便捷业务咨询、方便企业办事、服务涉外经济”为宗旨,对涉外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宣讲,公开相关信息,现场解答企业碰到的疑难问题,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我支行积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行文件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公布行政许可信息公示145批次。同时,我支行本级共公开其他工作信息35条。主要公开了单位人事任免、工作要点与工作总结,以及支行开展的各类活动动态信息。 按月公开情况如下: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 (二)通过海盐电视台、海盐县广播电台、《嘉兴日报》海盐新闻版等主流媒体进行公开; (三)通过机关大楼指示牌及宣传展板进行公开; (四)通过各类通报会、分析会进行公开; (五)通过在支行服务窗口摆放相关资料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我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近年来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但是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辑能力有待提升,公开质量不高,内容有时欠规范。某些信息不能及时网上公开,时效性欠佳。公开缺乏特色,表现形式欠丰富。如何处理好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行务公开的关系有待研究。三者在公开的方式、程序上存在一致性,但在公开的内容、范围上是有区别的,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度有关指标统计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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