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武原街道办事处东北侧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投〔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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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投集团: 你公司《关于要求下达<武原街道办事处东北侧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9〕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武原街道办事处东北侧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武原街道办事处东北侧地块安置房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一方面有利于落实推进我县“三城四新”建设工作,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补缺地块功能的体现,另一方面有利于统筹中心城区发展,补充安置房源,改善和提高居住生活条件。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县中心城区,东至民房,南至民房,西至武原街道办事处,北至庆丰河。总用地面积为3171平方米(约4.8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4380平方米,建成安置房套数约34套,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79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按盐政办发〔2018〕23号文件控制,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建设工期 24个月。 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