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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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细化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一是实行重要事项公开。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等宣传栏,将全局和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对人事任免、评先评优、财务资金等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及时在公示栏实行公示。二是抓好业务内容公开。在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将局工作职能、相关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搭建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建立信息编审、运行管理等制度,助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用足用好微信公众号平台。改版升级了“海盐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每周二、五向社会以图文形式推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案释法案例、法律法规知识及社会热点解读等,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链接,为群众提供问题投诉、建言献策、深度法律服务等政务服务。2018年,我局共主动向社会发布微信信息245条。二是扎实做好政务微博发布平台。依托“海盐司法”微博,将社会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目前,“海盐司法”政务微博粉丝达8722人,2018年度共发布微博信息360条。 (三)发挥职能,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普法依法治理角度,大力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村务公开纳入对依法治村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进行检查督促,不断促进此项工作开展。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推进,制作局党务信息公开栏,集中对党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公开承诺书、党性体检和先锋指数汇总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强化了全局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政策文件15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信息74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3条、公开年报1条、公开指南1条。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指定查阅点。公众可以到海盐县司法局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39号)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其他渠道。我局通过“海盐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海盐司法”政务微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系统管理缺乏专门技术人才,目前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才; 3.宣传形式及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司法行政热点信息的梳理。 2.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大对我局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4.进一步拓宽公开发布渠道。统筹利用好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多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广大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我局政务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海盐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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