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东西扶贫协作之人才支援项目的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19-12-06 15: 14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各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37号)文件精神及《海盐屏山东西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及具体工作方案,县民政局拟对社会组织参与东西扶贫协作之人才支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报名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服务对象

四川省屏山县机关企事业、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2.项目期限

本项目的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

3.项目价格

本项目的价格为7万。

4.项目目标

通过智力帮扶“源头活水”,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技能培训,帮助屏山县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认识社会工作、了解社会工作;同时能有一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能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在日常工作中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从根本上让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越走越顺畅。

5.项目具体内容

(1)开展社会工作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中运用的专题讲座与培训不少于2场;

(2)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包括书籍、师资力量安排等)。

二、承接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省、市、县民政局办理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且具备公益性、非营利性质,近两年年检合格;

2.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3.团队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按要求提供(社工)服务的能力;

4.服务机构必须保证提供专题讲座与培训的人员应在社会学或社会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专家、教授;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6.具有类似项目执行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递交

1.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

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县民政局1015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县民政局1015室

联系方式:吴育智   0573-86110180

 

附件:海盐县     年度社会组织(社工)服务项目申报表

 

海盐县民政局

2019年3月4日

 

附件:

                                                                                                                                                                              编号□□□

 

海盐县         年度社会组织(社工)服务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写日期:                              

 

海盐县民政局〔制〕

二○一九年三月

 

一、申报主体情况

单位名称


业务范围


单位地址


办公电话


法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单位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单位简介

(300字内)


执行同类项目的经验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购买方

总额









合作组织信息(如有合作组织,请填写如下信息)

合作组织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业绩记录等。(300字内)

 

合作历史

 

简述合作时间、内容和方式等。(200字内)

 

联系人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项目执行团队情况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专业资质


学历


出生年月




联系方式



执行团队成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及专业

职务及职称

手机号码

项目分工


































……








项目支持团队成员(如有请填写如下信息,如无可不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及专业

单位及职务

专业资质

项目分工















……





















 

三、项目申报详情

项目名称


项目领域

□新居民服务       □社区治理服务     □家庭社工服务     □助老扶老服务      □青少年社工服务   

□妇女儿童社工服务   □助残社工服务

□其它社工服务:                                      

实施周期


实施地点


受益对象


项目总预算

小写:

大写:

申请金额

小写:

大写:

项目概述

简述项目针对问题,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达到何种目标(400字内)。

 

其他社会资源支持情况

(项目已经得到或预计得到的政府、社区、企业、学校等给予政策、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如有,请说明哪些社会资源提供了何种支持)

 

项 目 实 施 目 标

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可衡量、可实现,必须突出项目的效益性、创新性(300字内)。

 

服 务 需 求 分 析



 

为了实现目标,开展哪些具体活动,何时何地、如何实施以及为此进行的资源整合等。

 

 

四、预期项目成效及量化指标

通过哪些具体可量度的量化指标和服务成效指标可检验项目目标的实施效果、目标达成与否;明晰哪些信息或资料能够证明该指标得以实现。

活动名称

指标明细

量化指标

服务成效指标

评估资料




































备注:如以上栏目空间不足,可自行扩行或请另附说明。

 

五、项目风险应对及后续管理

项目实施风险应对策略

可能或已经面临的困难或风险分析,包括政策、技术、人力等方面,以及应对解决的方法(400字内)。

 

项目持续运作可能性及方法

分析项目在资助期(项目实施期)结束后持续运作的可能性(300字内)。

 

补充说明


 

六、项目经费预算

(一)申请项目经费

1.项目执行支出(占总经费的      %)

支出项目

数量说明

所属活动

金额(元)













小计:         元

2.劳务报酬支出(占总经费的      %)

支出项目

数量说明

所属活动

金额(元)













小计:       元

3.能力建设支出(占总经费的     %)

支出项目

支出

数量说明

金额(元)













小计:       元

4.项目管理支出(占总经费的     %)

支出项目

支出

数量说明

金额(元)













小计:       元

5.其他支出(占总经费的     %)

支出项目

支出

数量说明

金额(元)













小计:       元

(二)配套项目经费

支出项目

数量说明

所属活动

金额(元)













合计:      元

(三)总计需要项目资金      元,拟申请      元。

备注:如以上栏目空间不足,可自行扩行或请另附说明。

 

七、项目审批表

申报机构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签字:                      年    月    日

或第三方评估机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购买单位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社工办备案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整套表格请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盖章有效。

 

填报指南

l 封面

1.编号: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的“编号”不用填写。

l 申报单位情况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是指申报单位名称、业务范围、地址、电话、登记证号、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等。

3.单位简介:可介绍单位使命和愿景、服务概况、人员情况、获奖情况等。

4.执行过的同类项目:请在此填写申报单位执行过的性质或领域相关,且资助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信息。

5.合作组织信息:合作组织是指申报项目一旦获选实施,会稳定、持续地向申报单位提供支持和合作的单位。如果本项目的主要合作单位不止一个,请自行增加行,列出有关信息,提供每个主要合作单位的联系人信息,以便于创投活动承办方开展尽职调查。

6.合作单位基本情况:是指合作单位成立时间、地点、业务范围、业绩记录,300字内。

7.合作历史:是指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开展过的合作内容、方式和时间,200字以内。若之前没有过合作,请注明。

l 项目执行团队情况

8.项目负责人信息:负责统筹项目实施的人员,创投承办方会直接与其沟通,需填写其性别、年龄、职务、专业资质、手机号码等。其中,专业资质指的是专业职称,如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等。

9.执行团队成员信息:填写具体实施该项目的成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手机号码,以及其在项目中的分工角色。

10.项目支持团队成员:指的是间接作用于项目的人员,如督导、顾问、志愿者、社区团体等。

l 项目申报详情

11.项目名称:即项目全称,请注意需与封面名称保持一致。

12.项目领域:根据项目服务内容选择项目领域,每个项目只能对应一个项目领域。请在对应领域前面的“□”内打“√”(即“√”)。如果选择“其他公益服务”,请简要说明。

13.实施时间:请具体到年、月、日。

14.实施地点:请写出具体社区,可以是多个。

15.受益对象:请具体写出直接受益人群,如果对受益人数有预先估算,也可标明估算数字。

16.项目总预算:指完成整个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总额。

17.申请金额:指的是向采购方申报的“种子资金”数额,不包含已经得到企业定向资助的资金。

18.项目概述:是对项目的核心概括,需清晰、简练的介绍项目。应当包含项目针对的具体问题,以及计划通过何种方式(或活动)实现什么目标(或成效)等,400字以内。

l 项目详细信息

19.其他社会资源支持情况:项目已经得到或预计得到的政府、社区、企业、学校等给予政策、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如有,请说明哪些社会资源提供了何种支持。

20.项目实施目标:项目实现后期望达成的具体成效,或项目实施的原因,要求表达清晰、明确,300字以内。

21.服务需求分析: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要说明项目针对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已经经过调研,分析此问题是否在社区或居民中广泛存在,是否迫切需要解决;介绍政府是否已有政策致力于该问题的解决、现行政策对解决该问题所做的努力及其力度;针对该问题,社会组织或本项目的介入方式和途径是怎样的。

22.项目受益对象:要求清晰界定本项目可以服务到的对象,并提供其数量、基本特征、具体需求或问题状况等信息,400字以内。

23.项目执行计划:说明为实现项目目标所实施活动的过程,包括活动、目的、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计划推行时间等等。

l 预期项目成效及量化指标

24.活动名称:与项目执行计划中的“活动名称”中的填写内容保持一致。

25.指标明细:指的是实施活动的衡量指标,如活动次数、活动人次等。

26.量化指标:指的是具体的数据,如10次、200人次等。

27.服务成效指标:成效指标是对项目目标的分解、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衡量,而不是对项目服务人数和活动次数的统计。一系列设置恰当的成功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出项目目标是否得以实现,如某项目成效指标之一为“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80%”。评估资料则为“全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另如某宣传讲座成效指标为“80%的服务对象对宣传内容有基本的了解”,评估资料则为“该讲座全部服务对象的问卷调查或者访谈记录”等。

注:本次创投申报项目的成效指标中必须包含“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指标,预计达到的水平等由项目方根据情况自行设定。

l 项目风险应对及后续管理

28.风险分析及应对预案:指的是单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或已经面临的困难或风险分析,包括政策、技术、人力等方面,以及应对解决的方法,400字以内。

29.项目持续运作可能性及方法:包括项目运作模式的持续性和项目资金来源的持续性两方面。分析是否有可能形成有效的、可持续运作的项目模式,以及创投支持结束后,争取到其他社会资源支持、继续实施项目的可能性。300字以内。

l 项目经费预算

31.项目执行支出。包括执行项目所必需的服务设施或物资、讲座培训、交通、场地、印刷与宣传等费用,不少于项目经费的25%。体制内社工机构项目经费项目执行费用不少于项目经费的55%。

(1)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包括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项目周期内,平均单次活动受益人数不得低于50人。所必要的支出应本着经济、节约、合理的原则,其中培训讲课费,按副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正高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费控制在每半天不超过300元。

(2)交通费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发生的交通费,包括服务对象集体出行的用车费用和社工走访的交通费,社工走访交通补贴按照不超过12元/户次计算,若根据实情需要跨乡镇进行走访,可按实凭据报销县内公共交通费用。需提供走访明细。

(3)场地费是执行项目必须发生的场地使用费用,编制预算时列明场地的用途、次数、规模。原则上不开支场地费,独立专业社工机构小组活动场地可借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或整合周边资源自行解决,大型活动如需开支场地费,需备注参加人数。鼓励机构多方链接资源,寻求社会力量参与。体制内机构的场地经费不予保障。

(4)印刷、宣传费是项目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编制预算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列明费用的种类、标准和金额。

(5)服务设施是为受益对象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支出。

32.劳务报酬支出。具体由志愿者补贴、社工薪酬等组成,不超过项目经费的60%。体制内社工机构兼职社工的劳务报酬不超过项目经费的30%。

(1)志愿者补贴:按照不超过20元/人次进行列支,原则上就近招募志愿者进行服务。若根据实情需要跨乡镇进行走访,可按实凭据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用。发生志愿者补贴的应留存志愿者签到名册,列支志愿者补贴的须在预算中备注与服务对象配比比例。

(2)社工薪酬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专职持证社工薪酬标准,按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编报,承接机构原则上必须配备专职且持证社工,否则人员经费不予保障。社工专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机构持证人员同等待遇编报,专职持证社工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可适当增加工龄补贴。

体制内社工服务机构的兼职社工劳务报酬领取需视服务开展时间和服务内容而定,需在工作时间外开展项目服务才予以发放劳务报酬,否则经费不予保障。

33.能力建设支出。包括项目督导费、人才培养费、继续教育费、课题调研费、学习资料费等,约占项目经费5%左右。其中社工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中,离开市区到其他镇,或离开所在镇到市区及市内其他镇的,可按实凭据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用。离开海盐县赴其他地区参加学习培训,直接按食宿、交通等有关凭证报销,其他不予补贴。

34.项目管理支出。包括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与折旧、行政、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维修、财务及其它管理费用,约占项目经费8%左右。公益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对于必须购买固定资产的项目,其固定资产费用可在此列支,并按照固定资产的1年折旧成本编报。

35.其他支出。包括税费、评估、审计等费用,约占项目经费2%左右。

        此表正反打印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