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06 09:42
  •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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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省民政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具有海盐县户籍或在海盐县工作,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持证人不是在浙江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先联系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完成资料核对入库后方可参加登记。

二、登记时间

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从2019年11月8日开始,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完成历年持证人员(包括今年新持证人员)证书登记工作。

三、登记方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采取网上登记方式。持证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p://www. zjzwfw.gov.cn,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持证人也可通过移动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选择“浙江省民政厅”的在线办理入口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持证人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报页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登记管理机构,并上传有关材料后提交登记申请。目前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依次选择登记管理机构。

五、职责分工

1.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

2.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好本镇(街道)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的登记通知工作。

3.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做好本部门(单位)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的登记通知工作。

六、海盐县民政局基政科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人:吴育智

联系电话:0573—86110180

 

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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