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886/2019-00818 成文日期: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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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有效性:

关于对海盐县永安公墓和海盐人文纪念园(海盐公墓)开展年检年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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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12-06 09: 13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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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永安公墓、海盐人文纪念园(海盐公墓):

为切实提高经营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上级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要求,决定于2019年9月,对你公墓开展年检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年检年审包括: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墓区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墓区绿化美化情况;安全防范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侧重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公墓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有无违规出售寿穴和炒买、炒卖墓穴现象;有无建造出售超高、超面积大墓现象;是否按规定预留维护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销售墓穴。

二、年检时间及方法

年检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你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自检自评,并将《公墓年检登记表》及《公墓年检考核标准》报我局,我局将在9月3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对照检查,并公布年检结果。

三、工作要求

1.你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年审工作,如实填写《公墓年检登记表》,认真对照《公墓年检考核标准》,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提供由审计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

2.年检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类。考核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合格公墓;得分在6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公墓,需限期整改;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公墓,我局将通过媒体给予通报,并责令停业整顿。

 

附件:1.公墓年检登记表

            2.公墓年检考核标准

 

海盐县民政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1:

公 墓 年 检 登 记 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海盐县民政局 印制


 

 

 

说    明

1.公墓自检情况。包括公墓历年来的经营、绿化美化环境、安全保卫、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等情况;殡葬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其中要写明上次年检中发现的超标墓穴和出售寿坟等殡改违规现象目前整改的现状,本年度有无此类违规问题;

2.年检等级分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种;

3.公墓自评意见填写合格、限期整改或不合格;

4.检查人员提出拟定结果并说明理由;

5.县民政局意见为年审结果意见,有异议可提请同级政府或上级民政部门复议。

 

公墓名称


公墓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联营单位


法人代表


现有职工


经营盈亏情况


公墓批准建设文号


被相关部门查处次数


公墓规划面积(亩)


公墓已用面积(亩)


墓位规划数(座)


墓位已安放数(穴)


墓位最低价(元)


墓位最高价(元)


墓区绿地面积(亩)


墓区绿化覆盖率(%)


园林区面积(亩)


艺术墓区面积(亩)


生态墓区面积(亩)


墓位超标数(座)


出售寿坟数(座)


骨灰装棺土葬数(座)


炒买炒卖墓位数(座)


墓穴证、税务发票

使用情况


上次年检指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年度服务情况

时  间

墓位建设数(座)

墓位销售数(穴)

销售金额

(元)

提留维护费金额(元)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历年累计数












 

附件2:

公墓年检考核标准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自检情况(不够请附纸)

公墓自评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意见及理    由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年审结果

盖     章

 

年    月    日

 

项  目

年 检 内 容

标准分

说      明

自评分

实得分

执行

法律

法规

情况

(54分)

省厅兴建公墓批文及核发的《公墓经营许可证》。

5

有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批文及《公墓经营许可证》的得满分;没有的不得分。



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土(林)地批文及核发的土(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划“红线图”。

3

有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批文及核发的土(林)地《使用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的得满分;不全的扣50%;没有的不得分



3

未超出法定程序批准的土(林)地征用范围的得满分;超出用地范围1亩以上的不得分。



墓(碑)穴面积:《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墓穴出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20

《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实施后,墓位符合标准的得满分,超出的每一墓(碑)穴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



6

无出售寿坟、炒买炒卖墓穴等现象,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廉洁自律情况。

4

廉洁自律情况好的得满分,被司法或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不得分。



维护费预留情况及收费标准审核情况。

5

按规定预留维护费并单独建帐的得满分;预留不足或未单独建帐的扣50%;未预留的不得分。



8

墓穴销售未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的不得分。



规划及设施建设情况

(13分)

公墓园林化建设规划方案。

4

已制定的得满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0%,未制定的不得分。



公墓办公用房、停车场、墓区道路等建设。

5

设施较齐全的得满分,一般的扣30%,较差的扣50%,没有的不得分。



墓区牌楼、水榭、亭角、石雕小品等建设。

4

建有以上设施的得满分;没有的不得分。



墓区绿化美化情  况

(23分)

墓区绿化覆盖率符合《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

13

达80%以上的得全分,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5

新建墓穴与绿化覆绿未同步进行的不得分。



公墓内已建成2亩以上的树葬或草坪葬区并已投入使用。

5

已建成2亩以上树葬或草坪葬区并投入使用的得满分,达不到面积或正在建设的扣50%,未建设的不得分。



内部

管理

制度

建设

情况

(10分)

公墓内部规章制度、收费标准齐全,上墙公示。

2

公墓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齐全,上墙公示的得满分;不齐全或未上墙公示的,不得分。



按规定使用由税务、民政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和《墓穴使用证》。

2

二项都使用的得满分,其中一项未使用的扣50%,二项都未使用的不得分。



墓穴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2

制度健全,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得满分,不完善的不得分。



安全防火设施。

2

完备的得满分,不完备的不得分。



墓区环境卫生整洁。

2

墓区环境卫生整洁的得满分,枯枝、杂草、废弃物未清理的不得分。



合计


100




注:考核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合格公墓,得分在60分以上85分以下的基本合格公墓,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公墓。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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