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保障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教育局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学校基建、维修、装备采购项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类学校的基建管理、财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三)负责教学仪器装备计划的编制并落实装备计划的执行。 (四)负责教学仪器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七)指导学校的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对有国有股份的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服务”。 (八)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和实验设备配备等工作。 (九)负责海盐教育网的日常管理、学校网络管理员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