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研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教育局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干部培训。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和特级教师。推进本县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评估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工作。 (二)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评价及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参与、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实验,指导研究地方教材。 (三)研究并组织实施学生学业评价,组织对全县教育质量检查和质量监控、评估,积极探索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方法,指导学校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四) 指导学校开展德育队伍建设、学科课外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有关学术团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对海盐县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和教育教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发挥参谋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