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机构改革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24 15:08
  • 发布单位: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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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9年8月31日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根据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清理意见,3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44件,应予修改20件,废止、失效74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39号;联系人:翁维思;联系方式:86153573。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应予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司法局

2019年12月24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机构改革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