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浙江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严重质量失信名单》


  • 发布时间: 2019-12-18 16: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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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名称

失信黑名单项目名称

 

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

 

发布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移送)文号

 

处罚(移送)

时间

 

 

处罚(移送)

事实

 

处罚(移送)

依据

 

处罚结果

 

 

备注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博世电器有限公司

913304246639303481

2019年12月18日

5年

任火荣

 

(盐)质监罚字〔201778

2017年6月22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嵌入式LED灯具、换气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嵌入式LED灯3台(样品)、换气扇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壹佰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叁佰零伍元整。


(盐)质监罚字〔2018〕73号

2018年8月6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换气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换气扇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123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9.1元。

(盐)质监罚字〔2018〕93号

2018年8月6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和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2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05元。

盐市监处字〔2019〕190号

2019年7月11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和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16500元(2.5倍);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2.44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海盐上岛电器有限公司

91330424681665402B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陈学峰

(盐)质监罚字〔2017〕47号

2017年5月15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5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捌拾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伍拾玖元整


(盐)质监罚字〔2018〕77号

2018年9月4日

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盐市监处字〔2019〕102号

2019年6月24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156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

海盐金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MA2BC8091G

2019年12月18日

5年

王二林

盐市监处字〔2019〕188号

2019年7月11日

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6元

原海盐金牛厨卫电器厂,2018年11月14日个转企,转企前已2次不合格,2018年被行政处罚。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海盐尤威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AQC269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陆明松

(盐)质监罚字〔2017〕101号

2017年8月11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叁拾元整。


(盐)质监罚字〔2018〕81号

2018年9月5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6750元。

盐市监处字〔2019〕93号

2019年6月17日

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和认证证书撤销后继续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换气扇、室内加热器各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4.8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博函电器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A8NR1N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郑建萍

(盐)质监罚字〔2017〕41号

2017年4月5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换气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换气扇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柒角捌分。


(盐)质监罚字〔2018〕90号

2018年9月4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换气扇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2875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元。

盐市监处字〔2019〕211号

2019年7月22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换气扇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163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7.5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海盐巴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A84C8Q

2019年12月18日

5年

沈东伟

(盐)质监罚字〔2017〕73号

2017年5月15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LED灯具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陆元捌角。


(盐)质监罚字〔2018〕69号

2018年9月4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2元。

盐市监处字〔2019〕91号

2019年6月17日

认证证书撤销后继续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灯具3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2.5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楚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074001460W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钱云峰

(盐)质监罚字〔2018〕78号

2018年9月5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七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第2目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675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4元。


盐市监处字〔2019〕90号

2019年6月17日

认证证书撤销后继续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8.8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伯仕朗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32987079X5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陆丽华

(盐)质监罚字〔2018〕63号

2018年8月27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5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8元。


盐市监处字〔2019〕89号

2019年6月17日

认证证书撤销后继续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灯具3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2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海盐欧艺电器厂

92330424MA2EWJXC8N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高仁林

 (盐)质监罚字〔2017〕54号

2017年5月5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220台;

2.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壹拾元整。


(盐)质监罚字〔2018〕66号

2018年9月3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27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盐市监处字〔2019〕99

2019年6月24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7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海盐县柯龙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BBR42J

2019年12月18日

5年

董沈根

(盐)质监罚字〔2017〕60号

2017年5月11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盐)质监罚字〔2018〕65号

2018年9月3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36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元。

盐市监处字〔2019〕94

2019年6月17日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6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亨格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B69YX2

2019年12月18日

5年

余再军

(盐)质监罚字〔2018〕79号

2018年9月5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七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第2目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585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1.2元。


盐市监处字〔2019〕103号

2019年6月24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165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7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

嘉兴华喆瀚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MA2BAFJW96

2019年12月18日

5年

毛伟中

盐市监处字〔2019〕210

2019年7月22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换气扇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24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

原海盐县沈荡镇华喆瀚电器厂,2018年6月8日个转企,转企前,2017—2018年连续2次不合格,2017年被行政处罚。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柏宜斯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ATAB5J

2019年12月18日

5年

姜松海

(盐)质监罚字〔2017〕59号

2017年5月17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壹元肆角。


(盐)质监罚字〔2018〕83号

2018年8月2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152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0元。

盐市监处字〔2019〕192号

2019年7月11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1245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9.2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海盐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

91330424742032212X

2019年12月18日

5年

王惠民

(盐)质监罚字〔2018〕80号

2018年9月5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第1目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1080元。


盐市监处字〔2019〕202

2019年7月22日

证书撤销后,继续生产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3台(样品)、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

海盐夏格电器厂

92330424MA29FQHT7P

2019年12月18日

5年

陈伟

盐市监处字〔2019〕100

2019年6月24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8.5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明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1330424307428669N

2019年12月18日

5年

曹爱芬

(盐)质监罚字〔2017〕89号

2017年7月19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陆拾叁元贰角。


(盐)质监罚字〔2018〕70号

2018年8月17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1265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6.8元。

盐市监处字〔2019〕205

2019年7月22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嵌入式LED灯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嵌入式LED灯具3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8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71.3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值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或性能指标要求;三年内实施同类质量违法行为两次及以上且被行政处罚

 

 

 

 

嘉兴金宇电器有限公司

 

 

 

 

91330424MA28BFAE74

2019年12月18日

5年

 

 

 

 

 

张慷

(盐)质监罚字〔2018〕61号

2018年9月3日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室内加热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2台(样品);2.罚款人民币6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

原海盐县金宇电器厂,2017年2月13日个转企,

转企前2016—2017年连续两年因监督抽查不合格被行政处罚。

盐市监处字〔2019〕95号

2019年6月17日

认证证书撤销后继续出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违法生产的室内加热器各2台(样品);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7元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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