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县住建局成立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其良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勤华、党委委员朱云臻任副组长,办公室、局安办、建管科、城乡建设发展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业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行业实际,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建筑工程领域(建筑业管理科负责,2020年2月底前完成)
建设、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及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设施设备和关键部位隐患排查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等保护措施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及技术交底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高层建筑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用房板材防火性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特别是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落实情况;欠薪维稳组织领导和制度落实情况,重大欠薪隐患排查摸底及化解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其中重点整治地下空间、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抓好改扩建(构)建物安全整治,落实冬季施工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节假日停工、复工安全条件检查情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坚决杜绝年底盲目抢工期行为,切实做好工地停复工安全检查。
(二)城镇燃气领域(城乡建设发展科负责,2020年2月底前完成)
城镇燃气管网、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应急)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运行、维修、养护情况;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管控情况;消防器材、应急设备等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
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格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检查。
(三)城乡危旧房领域(城乡建设发展科、住房保障科负责,2020年2月底前完成)
建立城乡危旧房清单,全面落实危房监控措施。结合《关于开展全县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启动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好常态化、网格化的房屋安全巡查制度,切实消除城乡危旧房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城镇危旧住房排查复查情况,“一楼一档”登记建档落实情况;综合治理改造推进情况;常态化、网格化的安全巡查制度建立情况;动态监控实施、监管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订等情况;农村危房排查治理情况等。
(四)物业消防领域(房地产业管理科负责,2020年2月底前完成)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以高层建筑为重点,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排查消防通道、电梯、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到2019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至2019年12月10日)
各建设、施工单位、燃气企业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31日)。
对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整改治理,逐项落实销号。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企业将集中开展一次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底)
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进行检查,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改问题的复查情况,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形成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针对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9.29宁海重大火灾事故、11.23无锡燃气煤气罐爆炸、12.3海宁许村污水罐坍塌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充分认清当前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逐级抓好抓细抓实,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收到成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工程、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细化监督检查和隐患及问题处置的过程管控,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摸,不留空白盲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举措、时限;要严格时间倒逼,按照节点紧密推进,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着眼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提升建筑工人、企业工人安全意识;厘清工作清单,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强化执法效能;加大投入,完善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四)强化督查问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县住建局将开展专题督查。对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红线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责任缺位、存在监管盲区;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整改不落实将严肃问责,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集中整治期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筑业管理科、城乡建设发展科每半个月至少报送一条相关工作动态信息。2020年2月28日前,各相关科室将书面总结材料(包括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送至县住建局局安办。联系人:蒋永明,联系电话:1358636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