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886/2019-00870 成文日期: 2019-03-21
文件编号: 盐委社工委〔2019〕1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委社工委〔2019〕1号

  • 发布时间: 2019-12-11 1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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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社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2019年县委社工委和“三社”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要求,不断将“三社”工作融入民生保障、融入社会治理,重点抓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工人才增量提质、“三社联动”深化推进四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三社联动”融合发展

(一)完善联动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加强社工委自身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委社工委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设立或调整镇(街道)社会工作委员会。推动形成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支持、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促进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社会力量等之间的协作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三社”领域调查研究,着力破解难题。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任务清单,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联动政策。落实《海盐县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6〕32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 高品质推进幸福家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委办发〔2018〕91号),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购买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出台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文件,强化社区专业服务水平。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发展、社工培育等方面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三社”政策体系。

(三)优化联动资源。编制完善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等“三张目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镇(街道)、村(社区)支持型、枢纽性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各部门(单位)拓展“三社联动”服务项目,探索以购买服务为保障、项目化运作为纽带的新途径,构建社会组织和社工团队承接购买服务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新机制,扩大居民参与,推进多元共治。

二、完善治理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幸福家园建设

(四)深入推进撤村建居工程。根据《关于深化撤村建居工作推进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盐委发〔2017〕20号)文件精神,制定2019年度工作方案,继续分层分类有序推进撤村建居,完善撤村建居后居民户籍迁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村干部分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落实社区建设经费保障。

(五)统筹实施规范建设工程。开展品牌建设行动,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七彩社区”,农村社区“四型社区”打造,完成2个美丽社区建设。开展服务设施提升行动。以新建、改造、盘活等方式继续完善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以项目申报、验收、补助的流程继续实施城乡社区改扩建项目。开展争先创优行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创建,开展实验创建、成果转化、学习推广等工作,推进省级农村引领型社区、省级民主法治村、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等建设与创建。开展队伍建设提升行动。继续做好省、市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荐、遴选,本土社区工作领军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开展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职责定位、待遇保障、薪酬体系、评价机制等。推进96345社区服务信息中心与96345党员志愿服务中心的融合发展,打造 “96345信息平台+加盟企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新模式。

(六)稳步开展自治实践工程。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落实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工作,带动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积极投入社区建设与治理。积极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年内沟通研究辖区内党建共建事项不少于2件,协调解决社区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1件。探索睦邻客厅体系化建设,加强社区协商自治工作,每个镇(街道)至少打造1个睦邻客厅建设示范点。积极发挥“一约两会三团”参与社区治理作用,每个社区每年协商不少于4次,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格局。推广简化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发挥其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七)强力推进幸福家园建设。推进镇(街道)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加快村(社区)“综合岗”及“全科社工”建设,积极探索“社区顾问”制度。开展村(社区)“七多”问题清理整顿,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完善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和社区结对共建机制。推进城乡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完善基层纠纷矛盾化解机制。推进智慧城管扩面,建成智安小区114个。推进民政系统特别是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开展社区邻里中心布点研究,启动2个邻里中心建设。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八)深化社会组织党建。推进“双同步双孵化”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推进民营医院、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实现县、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积极开展星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派驻工作,实现登记管理机关与党建责任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责任对接。积极发挥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下属工、青、妇组织作用,树立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一批党建工作领头雁、带动活跃一批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九)加大培育发展力度。大力培育公益慈善、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社会组织,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大力推进村(社区)枢纽型社会社组织的有效运作,努力建设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基地和公益资源对接平台。发挥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群团组织枢纽作用,推动社会组织与群团组织联动发展,推动有需要的部门(单位)自主培育适合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改革,做实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扩充提升工程,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线上线下有效互动。

(十)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严把社会组织质量关,依法审批,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评估工作,对失信社会组织,探索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研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行业协会发展壮大等政策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对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大“双随机一抽查”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深化政社分开,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开展常态化自查、抽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制度。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

(十一)提升参与服务能力。引入第三方督导评估机制,加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督促与检查,达到初期、中期、后期的监管跟踪。继续落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盐政办发〔2014〕137号)、《海盐县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工作意见》(盐政办发〔2016〕92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年内推出一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服务项目,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激发社会组织新活力。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重点在矛盾调处、精准扶贫、社会治理、垃圾分类、救助济困等领域的作用发挥。适时举办社会组织管理层研讨班,引导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研究制订行业性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的政策意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独立性强、对经济建设促进作用大的行业协会,助推企业抱团发展。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增量提质

(十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综合素质提升。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进程,做好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其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中40周岁以下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社工证考试,力争全国社工证持证人数突破千人。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两个基地”,探索建立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作运行机制,做好领导干部“三社”专题培训、基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分级知识普及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水平和实务能力。加强本土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本土社工参加“全国、省、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建立与有关高校、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聘请社会工作专家或有实践经验的社工来盐指导,选拔专业社会工作在岗骨干和优秀人才,采取“送出去培养、请进来辅导”等途径,培养本土专业督导,积极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的首次评选创造有利条件。

(十三)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结合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社工实务领域,以“社工+”方式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妇女儿童、企业服务、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卫生健康、学校教育、犯罪预防、信访调解、三低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拓展。加强社工人才激励、评价和使用,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量吸纳和使用社工专业人才,落实持国家级社工证的人才奖励机制,落实社工职业津贴制度。加快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和规范一批服务民生、专业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并在医疗卫生、矫治帮教、人口计生、妇女家庭、青少年服务、养老救助等领域科学设置专业社工岗位,合理使用社工专业人才,不断推进社工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和职业化建设。

(十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建设。继续开展社工联机构联项目活动,对已有探索实践的社会工作领域,如养老服务、困境儿童、婚姻危机干预、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失独家庭等相关领域,要进一步提升社工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形成“社工+”专业服务品牌建设。深化“5+X”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社工与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引导社区持证社工以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解决社区治理难题,挖掘有特色亮点的品牌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推动实施《海盐县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机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十五)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氛围营造。围绕国际社工日及第五届社工节,做好“海盐社工十年”主题展会,开展社会工作成果展及社工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发挥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平台枢纽作用,举办社工知识普及培训、社工主题宣传、优秀案例征集等交流与分享活动。发挥好社会工作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功能。对成效显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经验、案例、优秀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调动公益组织包括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与各级媒体的合作,推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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