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返回上一级>>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09年3月5日,海盐县建设局印发了《海盐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修正。2011年12月20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海盐县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海盐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物业管理方面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操作程序,我局起草了本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分三块内容及附表。第三块内容为其他事项,明确海盐县建设局关于印发《海盐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的通知(盐建【2009】39号)文同时废止,明确本通知的实施时间。另外,附有11张表单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图。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通知由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6031612。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