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海盐县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1-05 15:10
  •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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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6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浙农科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高水平绿色发展,特制定《关于海盐县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反馈至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土肥植保站。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3日

联系人:姜春月

联系电话:0573-86121792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三角子路17号

邮编:314300

附件:《关于海盐县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5日



关于海盐县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高水平绿色发展,现就海盐县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单位种植面积化肥施用量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但对照我县经济作物面积高、复种指数高、高产作物品种多的“三高”种植结构,对标发达国家施肥水平,对表国家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考核要求,化肥减量仍有较大空间。实施化肥定额制,是通过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综合采取免费测土、科学配方、合理替代、精准施肥等措施,达到减少农田化肥投入、保障耕地综合产能、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这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的必然要求。

二、主要目标

加大耕地培肥、免费测土、精准施肥的力度,推广替代化肥的肥料品种和高效施肥技术,研究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化肥定额施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年施用量,专业化施肥达到40%,做到“两不下降两负增长”即耕地地力不下降、作物产量不下降,年化肥施用总量负增长,氮肥施用量持续负增长。主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开展试点。2019年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区和各镇(街道)水稻高产示范区率先试点,稳步推进,鼓励其他镇(街道)在水稻和其他主要作物上自行开展试点。

第二步,全力推进。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

第三步,全面建立。2022年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化肥、氮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

三、重点工作

(一)通过制定标准实现限量施用。根据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综合耕地地力、作物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种植效益等多重因素,遵循粮油作物“减氮、控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控钾”总体施肥要求,建立全县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各镇(街道)围绕耕地地力、作物生产等实际情况,参考海盐县主要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减量控量精准施肥(高产攻关田除外)。

(二)通过建立平台实现定额管理。结合浙江省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平台,整合主体姓名、电话及化肥购买等信息。鼓励推行“刷卡”或“扫码”等方式购买化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分析主体相关信息。支持农资经营店配备身份识别、销售POS终端,探索建立自助购肥、立等可取等购肥新体验。

(三)通过建立档案实现追溯管理。依托各类行业协会、推动规模主体签订化肥定额施用承诺书,建立肥料施用档案,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实现可追溯。支持合作社、肥料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等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建立代施代管机制,实现小农户与规模主体化肥定额施用的有机衔接。

(四)通过养分替代实现化肥减量。从养分替代的角度出发,采取推广有机肥、秸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新型肥料、创新农作制度等措施,加大有机养分替代化肥的力度,实现化肥减量。在经济作物上,优先推广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等。在粮油作物上,优先推广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大力推广菜-稻轮作、果-绿肥、稻-虾(鱼、鳖)等种养模式、统筹农田土壤周年养分管理,实现大幅度减少化肥使用目标。

(五)通过技术推广实现化肥减量。从肥效提升的角度出发,通过施肥技术和模式推广,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深入开展规模生产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按照“精准测土、科学配方、减量施肥”的要求,建立“一户一业一方”施肥模式,建立全县规模主体智慧施肥APP管理,实现精准施肥。推广机械深施、种肥同播、侧深施肥、水肥一体等高效施肥技术,逐步淘汰浅施、撒施、表施等落后施肥技术。研究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施用技术指南,创新化肥定额施用的技术模式和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评价。化肥定额制实施情况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等工作评价体系,各镇(街道)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组织到位、力量到位和工作到位、切实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探索建立以工作实效为导向的财政奖补机制;统筹整合实施相关资金项目,加大对配方肥、有机无极复混肥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推动形成总量控制、政策引导、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制度体系。

(三)强化技术推广。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落实责任农技制度,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确保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有人负责。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规模主体等参与化肥定额制应用技术推广。依托“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培训,确保相关技术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化肥定额制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利用电视、网络、培训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实施化肥定额制的意义。将化肥定额制政策、技术等内容列入各级农资经营户、生产主体的重点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化肥定额施用的责任意识。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参考指标(试行).pdf

2019年海盐县化肥定额施用承诺书(范本).pdf


相关链接:关于对《关于海盐县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