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海盐“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11-28 1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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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

为唱响基层卫生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深化签约服务内涵,提高签约服务影响力和基层医务人员执业荣誉感,经研究,在全县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实绩和医德医风相结合,通过单位推荐、县级终评等形式选出“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

(二)评选名额

各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2019 年推选1-2名候选 “优秀家庭医生”和1-2个候选“优秀家庭医生团队”。

(三)评选标准

各单位推选的“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应归属于同一团队。

1.优秀家庭医生。规范行医,对服务对象人文关怀,有责任感、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基层医疗卫生一线工作 3年以上(截止 2019 年 10月 31 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全科医学服务能力的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含中医类别)或具备一定年限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历的乡村医生。

2.优秀家庭医生团队。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至少 3 人以上,开展签约服务2年以上(截止 2019 年 10月 31 日)。团队的签约率和签约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成绩位于本单位前列,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可成为其他家庭医生团队学习的榜样。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违反文明服务规范和医德医风规定者;3 年内出现医疗事故者;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者;因服务态度、质量等原因受到有效投诉者。

三、评选流程

(一)基层推荐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按照单位推荐和团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按照名额推荐候选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及报送相关推荐材料(附件1、2)统一报送至局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联系人 :罗敏飞、周淑娟,联系电话 :86022343,86022674 。

(二)县级确定阶段(12月30 日前完成)

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家庭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审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送材料的质量、随机核查情况等情况,最终确定若干位“优秀家庭医生”、若干个“优秀家庭医生团队”。推选结果将进行 7 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获奖人员存在瞒报医疗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当选资格。

(三)表彰奖励

在 “5.19 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对获得 “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发文表彰,并给予获奖团队一定物质奖励。对“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评选活动,是弘扬我市基层医务人员无私奉献、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本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推荐。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扎实做好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入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核实,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报送推选表格,并附团队合影照片 3 张、个人半身照1 张(照片容量要求 1M 以上)、典型事迹简介(800 字以内),文字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在推选活动期间,各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发动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推选活动。要利用多种渠道对家庭医生及家庭医生团队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基层卫生事业、尊重基层医务工作者、了解签约服务内容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海盐县优秀家庭医生团队推(自)荐表

      2. 海盐县优秀家庭医生推(自)荐表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7日

           海盐县优秀家庭医生团队推(自)荐表.doc

           海盐县优秀家庭医生推(自)荐表.doc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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