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886/2019-00738 | 成文日期: | 2019-11-25 |
文件编号: | 盐民〔2019〕53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海盐县深入开展慈善精准帮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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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民慈[2018]4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我省落地生根,经研究,决定在开化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慈善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为推进这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分六点,第一点目的意义,明确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意义。第二点基本原则,明确实体运作,可以选委托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运行,注重特色增强慈善助力脱贫功能,共建共享整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各方量,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慈善新局面。第三点申报条件及资金安排,明确基地选择范围、条件,选择程序和资金安排与使用。第四点帮扶对象条件及帮扶类型,明确基地帮扶对象及进行帮扶的类型。第五点工作要求,明确基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第六点保障措施,明确建立领导小组、提升办公条件,做好考核工作,培育宣传典型。最后明确本细则的实施时间,明确海盐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申报表表式,明确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10月9日起施行。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海盐县慈善总会,联系电话:0573-86037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