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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61号跟踪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19-11-21 11:56
  •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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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卫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确定为2019年度跟踪提案。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修改完善相关政策

2018年5月22日我局联合质监、公安、国土、发改、综合执法等10部门制定了《海盐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盐住建〔2018〕103号),并于6月6日公开发布。该实施办法施行至今,仅有水云庄园小区一户业主申请加装电梯通过审批并安装完成。目前,因业主同意率、加装电梯位置、费用、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程序复杂且受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我县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数量较少。

2019年4月23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我县依据该实施意见,制定了《海盐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县政府办公室已于2019年11月14日公开发布了该实施细则(盐政办发〔2019〕53号),将于2019年12月12日起施行。

此次,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简化申请程序,优化操作流程。针对原政策中申请流程复杂、申报材料和程序过于专业、申请人操作难度大等问题,取消了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申请手续,进一步简化流程方便百姓办理;二是明确政府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办理的,政府将按照电梯加装费用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的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助;三是列出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负面清单。凡列入负面清单的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不予批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海盐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发布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也将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按照安全、便民原则严格审核,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9 日

(联系人:朱群峰,联系电话:86031612)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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