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奖励资金拟兑现项目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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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深化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的若干政策》(盐政办发〔2017〕43号)、《海盐县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办发〔2019〕24号)和《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盐经信〔2019〕6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以及相关部门联审,现将符合政策要求的201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奖励资金拟兑现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方式: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和综合协调科,电话:0573-86111853。
附件:201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奖励资金拟兑现项目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2018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奖励资金拟兑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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