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9年度扶持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参与社会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盐民〔2019〕73号
|
|||||||||||||||||||||||||||||||||||||||||||||
|
|||||||||||||||||||||||||||||||||||||||||||||
海盐县武原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等: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海盐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盐委〔2010〕17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此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机构建设,金额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海盐县2019年度扶持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参与社会治理补助经费安排表 海盐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海盐县2019年度扶持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参与社会治理补助经费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