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体验评价活动


  • 发布时间:2019-10-18 08:22
  •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海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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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佳琴 通讯员 朱海红

本报讯  放心消费宣传与承诺牌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吗?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了吗?买的商品不想要了能退货吗?……连日来,海盐一些商场、化妆品店、小饭店里出现了一群特殊的“消费者”,他们这边看看、那边瞧瞧,还时不时拿出手机拍一拍、录一录。

记者了解到,这群“消费者”是海盐的消费维权义工,他们正在进行消费体验,通过听、看、查、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服务质量、承诺践诺、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最近海盐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对2019年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消费体验评价,暗访体验比例为100%,体验结果将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是否最终挂牌的重要参考。同时,消费维权义工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前几年验收通过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日常投诉处理情况及公开承诺履行等情况予以跟踪监督。

海盐现有消费维权义工200余名,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年龄有老有少,各自的生活工作经历迥异,不过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分文不取,以爱和奉献回报社会,义务为消费维权工作服务。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广大义工参与社会各项消费维权活动、商品采样抽查活动、消费体验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参与此次消费体检评价活动的消费维权义工中,既有已经在消费维权一线服务了30多年的老义工,也有今年刚退休就加入到义工队伍的热心人士。

“此次消费维权义工的任务还蛮重的,根据计划,10月20日前要完成对全县129家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的消费体验评价工作,其中‘放心商店’79家、‘放心网店’9家、‘放心餐饮店’41家。”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开展好本次消费体验评价工作,前期我们组织全体体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标准、体验内容、重点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同时要求体验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对外泄露体验时间、体验内容等信息,保证体验评价真实有效。”

消费体验开展以来,消费维权义工们认真负责、敢于较真、严格把关,白天他们活跃在体验工作一线,晚上他们加班加点整理资料,将消费体验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存在问题的创建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亮明身份,指导创建单位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如完善明码标价、建立纠错退赔机制、做好亮照经营等,确保下一阶段的验收顺利通过。

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放心消费在海盐”行动的重要内容。自2017年启动“放心消费在海盐”行动以来,海盐积极培育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目前全县共有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3家。“下一步,我们将在扩面增量的同时,做好巩固提升这篇文章,合力营造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产品服务品质放心、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满意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消费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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