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643/2019-00209 | 成文日期: | 2019-09-16 |
文件编号: | 于政〔2019〕118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于城镇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路基设施工程的批复
于政〔2019〕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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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社《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路基设施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路基设施工程。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区道路挖方填方四米基础1170米,六米基础500米,拆除农房1800平方米等。 2、项目为一个标段,工期为60日历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35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四、项目业主 本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请抓紧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尽快实施该项目。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