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643/2019-00209 成文日期: 2019-09-16
文件编号: 于政〔2019〕118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于城镇 有效性:

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路基设施工程的批复

于政〔2019〕118号

  • 发布时间: 2019-10-16 1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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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社《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路基设施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路基设施工程。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八字村七组北港新村。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区道路挖方填方四米基础1170米,六米基础500米,拆除农房1800平方米等。

2、项目为一个标段,工期为60日历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35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四、项目业主

本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请抓紧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尽快实施该项目。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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