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643/2019-00193 成文日期: 2019-09-04
文件编号: 于政〔2019〕10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于城镇 有效性:

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一证办” 简易登记实施方案(试行)

于政〔2019〕106号

  • 发布时间: 2019-10-14 10: 15
  • 信息来源: 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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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海盐县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施方案》、《海盐县个体工商户“一证办”简易登记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于城实际,现制定个体工商户“一证办” 简易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快“放管服”进程,创新个体工商户登记理念、降低群众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场准入门槛,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简化材料、免填单登记、经营场所申报承诺等一系列举措,对符合要求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实行“一证办” 简易登记,即申请人仅凭身份证,无需提交其他材料就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三、试点区域

海盐县于城镇农贸市场。

四、适用对象

海盐县于城镇试点区域范围内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和家庭,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后置审批事项,不属于政府各部门认为需限制经营行业,经营地址不在政府各部门划定的禁止经营红线或限制经营区域内,且无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案件、投诉举报未结案,非系统提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采用便利化登记。

五、适用行业

不涉及前后置审批事项的批发、零售(如水果、服装、文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装修材料等);家电维修、产品咨询、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行业。

“一证办”个体工商户行业清单将实施动态管理。对暂不列入清单内的行业,县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本方案的实施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对清单的涉及范围进行修改,逐步适应广大群众的需求。

六、实施举措

(一)简化登记材料。按“一证办”要求,符合试点要求的个体工商户设立仅需提供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

(二)实行免填单登记。申请人不需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口述,依托部门信息共享平台采集申请人相关信息,由系统生成并打印文书,由申请人核对、签字确认后,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设立登记。

(三)实施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在试点区域内,申请人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可不再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协议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仅需填写《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见附件),对经营场所的真实性等作出承诺。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按照其申报承诺的地址核定经营场所。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理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申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关材料;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强对实行“一证办” 简易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将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经查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市场主体,将依法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附件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房屋所有权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1、房屋是否为军队所有或管理?       (填写“是”或“否”);如果房屋为军队所有或管理的,是否已按专项管理规定办理了房屋租赁或使用批准手续?        

(填写“是”或“否”;非军队所有或管理房屋,此栏无需填写)。

使用权取

得方式 

□租赁    □自有    □其他        

房产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建筑物性质

2、房屋是否为合法建筑?       (填写“是”或“否”)。

3、房屋是否为危险房屋?       (填写“是”或“否”)。

房屋用途

4、是否属于杂物间、车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       (填写“是”或“否”)。

5、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改变房屋用途?

(填写“是”或“否”);如有改变房屋用途的,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或是否承诺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填写“是”或“否”;没有改变用途的,此栏无需填写)。

6、以住宅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是否已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填写“是”或“否”;不是住宅的,此栏无需填写)。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以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承诺人承担,并自愿接受信用失信处理,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申请人填报。

2、“申报人”栏、“房屋所有权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3、住所(经营场所)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或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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