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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协会管理体育竞赛裁判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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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行业体协、单项体育协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此办法落到实处,促进裁判员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体育竞赛裁判员审批授权采取“成熟一批授权一批”的原则,依据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市场化程度、活动开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综合衡量,将体育竞赛裁判员审批权下放到体育协会管理。经研究决定,我县参照省市的做法,将三级裁判员审批授权下放给以下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管理: 1.海盐县篮球协会 2.海盐县羽毛球协会 3.海盐县乒乓球协会 4.海盐县门球协会 5.海盐县棋类协会 6.海盐县网球协会 7.海盐县长跑协会 8.海盐县足球协会 请上述协会依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裁判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与实施。认真做好裁判员培训(每次组织培训需要提前向我局备案)、审批、注册、管理等工作。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