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二〇一八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 2019-01-04 1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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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单位):

二〇一八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现就本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1.放假和开学时间。本学期义务教育段和中职学校1月26日结束,寒假自1月27日开始;普通高中1月28日结束,寒假自1月29日开始。下学期2月20日报到开学。

2.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普通高中学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23 日—1月27日;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技能操作测试由参加测试的学校自行组织在1月7日—16日完成,专业理论和公共基础科目测试时间为1月17日—18日。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和检测,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要根据期末检测情况,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价,寻找教学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3.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之前,完成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信息录入。同时,在学期结束前做好《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信息表》的上报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记录和阶段评价工作,毕业年级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进一步让家长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4.认真深化课程和考试制度改革。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做好新学期学校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学考选考等工作。要根据“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统筹安排好学校各类教育资源,确保课改、考改工作平稳实施。各中职学校结合课程改革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的实际情况,对学校教学进行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对现代学徒制试点进行自我评估,对校企深度合作、产教紧密融合进行认真研究,对技能竞赛尤其是人人赛的组织实施和提档升级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做好企业走访调研工作。

5.认真谋划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及时总结接轨上海工作经验,紧密结合教育局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精准对标本校在长三角区域的目标定位,利用假期,认真谋划2019年的接轨项目和实施路径,着力打造服务中心好、师生获益多、品牌特色强的项目,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寒假工作安排

1.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各学校要加强作业布置管理,作业要适量、学科要平衡。要对学生提出明确的、个性化的学习要求,使学生假期学习有计划、有目标、有效率。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适当组织或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宣传“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和社会调查等活动。要引导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加大职业体验和参与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实践和社区服务,要鼓励和督促学生多完成家务劳动,提高生活自我管理能力。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寒假期间,除可以安排为期一天的“返校日”活动外,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本校或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文化补习活动。学校责任区督学要在寒假开始前,深入联系学校,了解学校寒假放假以及假期生活、工作安排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督导

3.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落实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主体责任。在寒假开始前,以全体教师为参训对象开展一次针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等文件的专题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校本培训。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对违反《海盐县教育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十项规定》的教师以及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教师,年度考核要确定为不合格。要在寒假期间至少开展2次明查暗访,重点查处个别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校外违规兼职兼课行为。对于主管部门转办的社会投诉和举报,必须每件查实查清,对查实的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要及时依规严肃惩处。对出现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未经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投诉、举报较多而查处不力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6027037

4.认真做好校园体育设施开放。寒假期间,学校可免费开放资源给自愿到校学习、锻炼的学生使用。可安排教师值班维持秩序或给学生个别答疑解惑。同时,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各开放学校要在寒假前进行一次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在开放时段安排专人值班,切实维护好学校体育健身活动秩序和安全。

5.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发出“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并告知寒假期间学生需注意的安全等事项。加强四川屏山随班就读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放假前要对校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在假期关闭好门窗,贴上封条,并切断不使用的校舍、房屋的电源,检查并关闭食堂燃气阀。做好假期防暴雪、冰冻等天气的防范措施和预案及物资准备。寒假期间,各学校要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安排人员做好校园的值班和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假期中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任何学生集体活动,如确有需要,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活动计划,并报教育局批准。

6.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值守应急协调机制,细化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各学校请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值班安排报教育局办公室。

 

 

海盐县教育局

20191月2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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