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3XD/2019-00001 | 成文日期: | 2019-01-04 |
文件编号: | 望工委〔2018〕30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望海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2018年度“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望工委〔201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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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8年度“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的对象及主题 “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全街道各基层党组织和各条战线上的共产党员。 2018年度“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加强党支部建设”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总结基层党的建设新做法新经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春节前完成。 二、党组织“评诺评星”工作要求 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春节前后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组织“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工作时,可结合书记述职工作,将书记述职情况作为党员、群众测评的重要内容。评议主要分四个步骤: (1)自评星级。由支委会对照评议内容搞好总结、自评,提出自评星级,并填写《“评诺评星”党组织自评表》(附件1)。 (2)党员、群众测评。根据街道党工委《关于深化“点题述职”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应结合基层党建专题述职会议,开展党组织“评诺评星”民主评议工作,将书记述职情况作为党员、群众测评的重要内容,填写《“评诺评星”党员、群众对党组织测评表》(附件2)。 (3)党组织互评。分行政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3个片开展互评,填写《“评诺评星”党组织分片互评表》(附件3)。 (4)党工委审定。由街道党工委综合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互评情况,讨论审定各基层党组织星级。“评诺评星”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组织,要形成书面材料报街道党工委。其中五星级党组织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同时也要倒排出5%左右的相对薄弱党组织。 三、党员“评诺评星”工作要求 党员“评诺评星”工作要按照先锋指数考评标准(盐组〔2014〕6号)要求,结合党性体检“十问十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 要做好先锋指数考评星级评定,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60—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同时,要按照党员“评诺评星”星级评定进行百分制与星级的换算,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同时五星级党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党员的评议方法和步骤参照《关于做好“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盐组〔2013〕53号)要求开展。 四、其他相关事项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评诺评星”暨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任务,与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健康体检”制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党员党性体检制度、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等统筹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星级评定时,原则上“先进”的可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一般”的为二星级和一星级,“后进”的为无星。在2019年1月20日前将“评诺评星”结果汇总表和被评定为五星级、无星的党员汇总表,形成电子和书面材料报街道组织办。 中共望海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