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办发〔2016〕10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合理有序就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政办发〔2015〕6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5〕96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的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医保支撑、团队运作、分类服务”的原则,全面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责任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引导合理有序就医诊治,使城乡居民获得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增强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诊秩序和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形成,使责任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县规范签约率达到20%以上,其中:辖区内以慢性病人、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签约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全县规范签约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基层就诊比例达到65%以上。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三、服务模式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平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作为支撑、部门与社区协同为保障的服务模式。
(一)签约主体。签约责任医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由签约责任医生组建服务团队,按照双向选择、竞争组合的方式,吸纳公卫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妇幼计生服务人员加入,有条件的可配备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社(义)工等。鼓励将县级及以上医院多点执业的医生、支援基层的医务人员编入服务团队。原则上服务团队人员配备为3~7人。
(二)签约对象。为辖区参保居民。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三)签约方式。居民在本辖区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自主选择责任医生服务团队,凭有效证件与该服务团队的首席责任医生签约,双方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等。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服务团队,签约周期至少1年(原则上与医保缴费周期同步),期满后居民和签约医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可选择续约或终止契约关系。
根据团队服务能力,签约合适数量的居民,责任医生签约人数一般控制在1000~1500个居民左右,其中重点人群要有一定比例。倡导以家庭为单位,与1名责任医生签约。
(四)服务方式。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以团队方式提供。签约医生采取预约门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门诊随访或出诊服务等方式,充分应用移动随访等信息化设备,为签约对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疾病的诊治服务;视病情需要,提出转诊建议,并帮助预约县级及以上医院专家、大型检查或住院;对康复期的签约居民,开展随访和康复指导。根据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要求,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协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对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的,探索建立家庭健康评估机制,每年1次为签约家庭提供整体健康指导。
四、服务内容
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置签约医生工作室,加强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实行门诊预约服务制度,方便就诊,提供一对一的健康问题咨询,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根据病情需要,预约上级医院门诊、住院、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转诊服务。对经签约医生评估符合条件或由上级综合(专科)医院下转需要康复的签约患者优先提供住院康复病床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开展健康教育,采取讲座、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科学指导。根据签约服务对象类型和需求,以“分类服务、按需服务、形式多样”为原则,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协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签约医生利用所在单位的健康咨询热线、网络平台、手机及电视终端等多种途径,为签约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咨询互动服务。
(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医生根据签约对象的需要和申请,在符合家庭诊疗服务相关规定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卫生计生与人力社保、财政、发改(物价)、民政、残联和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的工作协调机制。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完善支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及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相关医保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完善支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等相关政策;县发改(物价)局负责制定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相关政策;县民政局、县残联负责制定对持证的特困供养对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海盐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个人付费部分等相关补助标准政策;各镇(街道)负责签约服务的组织发动、宣传,支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建立服务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责任医生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按需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按签约年度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服务对象个人分担。根据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兼顾签约人群结构,财政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签约服务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40元/年;县医保基金安排70元/年;签约个人支付10元/年(纳入民政、残联保障对象的签约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残联给予全额补助)的付费标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按“当年预拨、年终考核结算”的方式拨付,其中:县医保基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核拨服务经费,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三)调整完善差别化医保报销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有利于提高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的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引导签约服务对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选择签约服务后,其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的报销政策,按《海盐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医保优惠政策执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顺畅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的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资源优先向签约机构开放。严格控制签约对象医药费用,杜绝大处方和过度用药。建立慢性病连续处方制度,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单次处方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放宽至不超过3个月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收费价格标准,完善支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收费价格体系。探索开展符合责任医生制度的支付方式试点改革,逐步形成支持责任医生制度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
(四)深化人才队伍培养培训机制。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扩大基层社区医生定向培养规模。加大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医学影像、社区护士等专业人员培养力度。设置责任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优秀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深入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域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技术联合体的作用,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执业制度,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丰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内涵,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签约服务技术指导团队,提升基层签约服务水平。依托医学类高校、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对责任医生及其团队在临床技能、健康管理、心理咨询、康复治疗、医学营养等重点领域,以及信息化技术、沟通技巧、医药费用管理等实用性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适宜技术的教育培训。
(五)建立绩效考核激励分配机制。将责任医生规范签约率纳入对镇(街道)党政领导的年度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县卫生计生部门综合考核。按照《浙江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浙卫办基层〔2015〕3号)文件要求,建立有效签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评价责任医生团队的签约数量与构成、诊疗服务数量与质量、首诊与转诊比例、医药费用控制、重要健康指标改善、医德医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考核结果每年向签约对象公布,并与单位、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等直接挂钩。完善薪酬激励政策,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责任医生团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对连续多年签约数量、重点群体比例、有效签约比例较高的责任医生和团队成员,在继续教育、职称晋升、评先评优上给予优先照顾。
(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加强签约服务及其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着重突出签约服务惠民、利民的特点,开展签约服务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增强公众对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确保签约服务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倡导基层医务人员成为群众健康的“贴心人”和“健康管家”。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厉打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净化医疗卫生环境,努力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医德医风“高地”。要规范开展签约服务活动,统一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规范服务内容及形式,统一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投诉电话。探索建立居民签约积分、增值服务制度,提高居民签约积极性。
附件:海盐县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盐县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燕萍 海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世民 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学辉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由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物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徐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