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盐县核秦线(武南线—核电二厂四号门)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19-01-16 09: 18
  •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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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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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核秦线(武南线—核电二厂四号门)改扩建工程

海盐县秦山街道核应急区内,西起武南线(在建),路线往东南至终点与嘉盐线相交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海盐县核秦线(武南线—核电二厂四号门)改扩建工程位于海盐县秦山街道核应急区内,起于武南线(实施中),终点与嘉盐线相交,道路全长约1186米,红线宽度15米,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km/h。建设内容主要为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敏感点;施工场地及时清扫、定时洒水;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严禁在大风天气下施工;工程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沥青,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点的时段;施工废水经沉淀和除渣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附近污水管网;车辆清洗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附近管网;加强对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开挖土方部分回填,其他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地。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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