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643/2018-00001 | 成文日期: | 2018-12-03 |
文件编号: | 于政〔2018〕195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于城镇 | 有效性: |
关于要求对2016年度海盐县于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批复的请示
于政〔2018〕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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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我单位所属2016年度海盐县于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经县发改局(盐发改农经【2016】288号)批复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000亩,主要包括灌溉泵站2座,新建排涝泵站1座,改建泵站3座,U型渠道7740.5米,过路涵35处,渠系建筑物(排水窨井、闸门)27处。 项目于2016年11月20日开工,2017年2月15日完工。经县审计局委托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工程审价,于城镇政府及时委托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及时编制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1052487元,待摊投资支出85862元,合计1138349元。项目投资县以上按建安投资审计价85%补助,其余自筹。已补助620000元。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办理竣工决算 特此报告,请批复
(联系人:吴雪建 联系电话:86455545)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