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盐县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浙食药监餐〔2018〕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嘉政发〔2018〕10号)等精神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事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控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接美丽乡村、文化礼堂、公共服务中心、村活动室等新农村建设工作载体,整合资源开展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通过三年努力,着力打造一批基本设施完备、实用方便、保障安全的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使农村家宴加工条件大幅改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控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县改造提升或新建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确保完成45个(到2018年底至少完成14个,到2019年至少完成29个,到2020年至少完成45个)。在未列入放心厨房建设的村(社区)探索推广使用“移动放心厨房”。
三、工作步骤
各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在有条件村(社区)改造提升或新建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每年按照以下三个阶段推进工作落实:
(一)部署启动阶段。组织有建设任务的村(社区)等相关人员开展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实事工程建设动员和培训,明确任务要求,统一方法标准。通过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改变以往农村家宴室外制作、设备简陋、无消毒设施的面貌,达到“专用固定厨房加工、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加工过程基本规范”的标准。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镇(街道)、村(社区)整合利用现有的综合办公楼、文化礼堂、居家养老中心、村活动室等资源,对照浙江省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改造提升或新建农村家宴中心厨房。在建设过程中,各镇(街道)落实选址、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提前介入,对拟改造和新建家宴厨房建设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避免走弯路,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浪费,提高建设效率和达标率。
(三)申报验收阶段。各村(社区)完成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后,达到浙江省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标准的,提出验收申请。各镇(街道)于每年9月15日前统一汇总后报县市场监管局,经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统一汇总并向上报送。每年10月份,迎接上级现场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
(一)厨房硬件标准化。各镇(街道)应按照《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标准》组织新建或提升改造家宴中心。家宴中心厨房应合理规划布局、划分功能区域,规范配备供水、冷藏、清洗、消毒、保洁、防蝇等设施设备。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设计方案审核和现场指导,在硬件设施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分A、B、C三级进行达标评定。
(二)中心运行规范化。各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制定《家宴中心餐饮服务操作流程规范》《家宴中心申报、备案、指导流程制度》《家宴中心人员上岗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防范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实行家宴厨师镇(街道)备案登记制,未经备案登记的、无健康证的家宴厨师均不得进入家宴中心从事餐饮服务。落实餐饮具的现场消毒和保洁制度,推动家宴中心消毒餐具统一配送工作。
(三)家宴厨师职业化。各镇(街道)要落实家宴厨师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家宴厨师增强技能培训,推动家宴厨师持证上岗,探索家宴厨师资质认定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家宴厨师承办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把家宴中心厨师准入关。鼓励各镇(街道)组建厨师协会,加强农村家宴厨师的自我管理。加强家宴厨师信用管理,开展动态评定和年度评价,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列入黑榜厨师实施一定期限的家宴服务活动限制。
(四)风险指导常态化。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按照要求上门进行家宴现场指导,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人员健康等提出风险防控指导意见。落实家宴举办者责任,确保家宴食材来源清楚,源头可追溯。将家宴中心纳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付范围。
(五)日常巡查智能化。利用“食安海盐”智慧监管系统开展农村家宴中心的日常巡查工作,检查结果公开公示。实施农村家宴主要食品材料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农村家宴的习俗特点制订年度食品材料抽检计划,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家宴配送中心、农村调味料批发部经营的食材进行监督抽检,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五、财政奖补
县财政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对纳入改造提升并达标的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按A、B、C三个级别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补助。各镇(街道)对达标的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配套相应奖补。
六、工作要求
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是“服务大局、改善民生”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是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的延伸,对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起关键性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高度重视落实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明确牵头负责人,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大力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有效改善农村家宴加工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
(二)积极整合资源。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潜在资源,将有条件、有意向、有需求的村(社区)纳入建设范围。各镇(街道)要始终以资源最大化利用为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符合房屋质量安全的村(社区)综合办公楼、文化礼堂、居家养老中心、闲置村校(厂房)或其他集体所有建筑等现有场所拓展家宴服务功能改造。要把家宴中心建设与村(社区)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村(社区)生活品质。
(三)确保建设质量。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推进;狠抓工程进度、硬件质量和服务能力,使家宴中心放心厨房标准化建设成为群众认可的实事项目。同时要加大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
附件:1.浙江省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标准
2.2018年海盐县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浙江省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标准
级别 | 共性要求 | 布局及设施设备 | ||||
面积 | “三面”要求 | 功能布局 | 设施设备 | 清洗消毒 | ||
C级 (一般) | 1.选址及用水:有固定场所并设在室内,且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2.标识及制度:家宴厨房标识悬挂在醒目位置;家宴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家宴厨师管理等制度上墙公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上墙或者宣传栏。 3.基本设施:配有吸风罩;对外门窗有防蝇设施;配脚踏式加盖垃圾桶不少于2只。 | 不少于30平方米 | 地面硬化;墙面铺贴1.5米以上瓷砖。 | 烹饪独立隔间,清洗独立区域,凉菜制作有固定的专门区域和明显标识,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 1.按“红绿蓝”标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专用刀具、砧板和容器,做到生熟分开,不少于6套;2.多层不锈钢货架(存放半成品用)不少于2只;3.不锈钢操作台不少于2个;4.配有冰箱或冰柜;5.配有蒸制设施。 | 1.按“红绿蓝”标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专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不锈钢或铺贴瓷砖)不少于3个;2.餐具清洗水池(不锈钢)不少于2个;3.配备物理消毒设施,有明显标识。 |
B级 (良好) | 不少于40平方米 | 地面铺设防滑瓷砖;墙面铺贴瓷砖到顶;顶面用防火易清洁材料吊顶。 | 烹饪独立隔间,食品原料清洗、餐饮具清洗独立隔间或区域,凉菜制作有固定的专门区域和明显标识,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 1.按“红绿蓝”标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专用刀具、砧板和容器,做到生熟分开,不少于6套;2.多层不锈钢货架(存放半成品用)不少于2只;3.不锈钢操作台不少于3个;4.配有冰箱或冰柜不少于2台;5.配有蒸箱。 | 1.按“红绿蓝”标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专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不锈钢或铺贴瓷砖)不少于4个;2.餐具清洗水池(不锈钢)不少于2个(单个水槽容量≥0.075立方);3.配备物理消毒设施(蒸汽或红外线消毒柜),有明显标识;4.配备不锈钢保洁柜。 | |
A级 (优秀) | 不少于50平方米 | 同B级 | 设置食品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凉菜等独立功能间,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 1.按“红绿蓝”标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专用刀具、砧板和容器,做到生熟分开,不少于6套;2.多层不锈钢货架(存放半成品用)不少于3只;3.不锈钢操作台不少于3个;4.配有冰箱或冰柜不少于2台;5.配有蒸箱。 | 1.按“红绿蓝”标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专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不锈钢或铺贴瓷砖)不少于4个;2.餐具清洗水池(不锈钢)不少于3个(单个水槽容量≥0.075立方);3.配备物理消毒设施(蒸汽或红外线消毒柜),有明显标识;4.配备不锈钢保洁柜不少于2个。 |
备注:加工场所面积为建筑面积,包括食品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仓库,不包括就餐场所。
附件2:
2018年海盐县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建设任务分配表
镇(街道) | 改造提升或新建达标数(个) |
武原街道 | 2 |
西塘桥(开发区) | 2 |
元通街道 | 2 |
秦山街道 | 1 |
沈荡镇 | 1 |
百步镇 | 2 |
于城镇 | 2 |
澉浦镇 | 1 |
通元镇 | 1 |
合计 | 14 |
备注:2019年、2020年建设任务具体按照市下达任务,结合各镇(街道)实际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