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53025H/2018-00358 成文日期: 2018-08-01
文件编号: 盐发改投〔2018〕224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关于同意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8〕224号

  • 发布时间: 2018-08-05 11: 01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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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报送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武街〔2018〕175号)收悉。该工程已列入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经研究,原则同意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解决拆迁居民的安置,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提升武原新区城镇建设的整体形象。因此,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武原新区内,东至东西大道、南至老盐湖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配套用房,小区的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广场、绿化、路灯照明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街道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六、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10个月

  请据此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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