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18-00358 | 成文日期: | 2018-08-01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投〔2018〕224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8〕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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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报送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武街〔2018〕175号)收悉。该工程已列入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经研究,原则同意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景苑四期配套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解决拆迁居民的安置,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提升武原新区城镇建设的整体形象。因此,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武原新区内,东至东西大道、南至老盐湖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配套用房,小区的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广场、绿化、路灯照明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街道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六、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10个月 请据此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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