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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海盐县航道保护范围的公告》的通知

盐政发〔2018〕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划定海盐县航道保护范围的公告》已经县十五届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划定海盐县航道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保护并合理利用水运资源,加强航道管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发挥航道在综合运输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造“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航道规划、岸坡稳定、两岸美化、水流条件和通航条件等方面,经考虑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划定航道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航道保护范围

    本公告所指航道保护范围,是指从航道护岸压顶前沿线(临水侧)向陆域侧的距离,如为自然岸坡的,从最高通航水位1.96米(85国家高程)水末线向陆域侧的距离,如有规划,从规划岸线(临水侧)向陆域侧的距离。(示意图见附件1)

  二、航道保护范围的标准   

  (一)Ⅲ级及以上等级航道的航道保护范围为20米。

  (二)Ⅳ级及以下等级航道的航道保护范围为15米。 

  (划定航道保护范围的具体航道见附件2)

  三、其他

  (一)改造提升后的航道,其航道保护范围按提升改造后的等级确定。穿越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航道,按城乡规划要求执行。

  (二)在航道两岸保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影响航道通航条件要求的永久性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在航道及航道保护范围内依法建设有关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四)自发布之日起,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项目按本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2018年9月16日起执行。

    附件:1.航道保护范围示意图

        2.海盐县航道保护范围汇总表

    

 

附件1

航道保护范围示意图

 

 

 

图1  建设护岸航道

   

   

   图2  自然岸坡航道

   

   

   

   

附件2

海盐县航道保护范围汇总表


编号

航道名称

起(下游)讫地点

航道等级

保护范围

1

杭平申线

斜桥—老坟前

20米

2

海塘线

杭平申线交叉口—白洋河

20米

3

嘉于线

于城十字漾—南湖区交界

15米

4

长山河

长山闸—海宁双山联合桥

15米

5

何家桥线

官堂线交叉口—白洋河

15米

6

黄湾线

于城十字漾—中分桥

15米

7

官堂线

三环洞—兴隆桥

15米

8

潭桥线

官堂港航检查站—潭桥

15米

9

宋塘桥线

宋家湾官堂线交叉口—白洋河

规划Ⅴ

15米

10

盐硖甲线

沈荡市河东口—马腰河

15米

11

大横线

恒洋热电厂—南湖区交界

15米

12

八字桥线

油车桥—渔溪桥

15米

13

秦溪河

兴隆桥—石鼓桥

15米

14

永明线

兴隆桥—永明闸

15米

15

年长港

康塘桥—大通桥

15米

16

齐家线

徐埝桥—红光桥

15米

17

元通线

元通待泊区—新篁

15米

18

黄泥浦线

黄泥浦桥—群红桥

15米

19

新篁线

新篁—红光桥

15米

20

倪王庙线

吕冢杭平申线交叉口—西桥

15米

21

石泉线

西桥—大康桥

15米

22

紫云线

渔溪桥—紫云

15米

23

澉浦线

渔溪桥—南门闸

15米

24

丰北线

虞窑廊—牌楼洋

15米

25

北团线

永明线交叉口—北团

15米




作者: 朱锦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