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18-00548 | 成文日期: | 2018-08-13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海盐县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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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婴室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18年底全县各镇(街道)公共场所、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标准化母婴室争取达到25个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二、母婴室会建设在哪些地方? 经常有母婴逗留的车站、商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市场)、公园、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具体建设地址待建设完后向社会公开地址。 三、母婴室的配置是怎么样的? 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提供纸巾、湿巾纸;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有条件可配置(舒适配置)恒温空调;尿不湿自动销售机;呼叫设备。 四、母婴室的使用是免费的吗? 母婴室向怀孕期、哺乳期和携带婴幼儿的家长免费使用。 解读机关: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0573-86025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