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拓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18-07-24 09: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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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7月24日-2018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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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拓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海盐县通元镇育才村工业园区5号地块

嘉兴拓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嘉兴拓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海盐县通元镇育才村工业园区5号地块,项目租用海盐县通元万华太阳能配件厂厂房3054.17平方米。项目主要以铜丝、聚氯乙烯粒子、低烟无卤粒子、绝缘无纺布带等为原材料,经调内径、绝缘挤出、成缆、编织、测试、护套挤出、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挤出机、测径仪、束丝机、成缆机、高速编织机、自动包装机、小模调径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

  1、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再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2、要求企业在挤出机废气产生点位置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要求收集率达85%,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达70%(对HCl无净化效率);企业生产车间建议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建议规划等职能部门在本项目生产车间100米的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批建新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废气敏感的设施。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避免将噪声源强高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厂界附近;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车间管理和对操作工人的培训,加强环保意识宣传;加强绿化。

  4、废油墨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必须及时收集,妥善堆放、专人管理。厂内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时贮存场所。废塑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专题报告可知,企业对嘉兴拓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网上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12日期间(共计10个工作日)。同时企业在所在村委等地点的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12日期间(共计10个工作日),张贴公示共三个地点,为海盐县通元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海盐县通元镇育才村村民委员会、海盐县通元万华太阳能配件厂厂房门口。在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来电、来访和来信。具体公众参与情况详见本项目“公众参与专题报告”。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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