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53025H/2018-00324 成文日期: 2018-07-12
文件编号: 盐发改投〔2018〕186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关于同意长宁路(枣园路至庆丰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8〕186号

  • 发布时间: 2018-07-12 14: 37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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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投集团:

  你公司《关于要求下达长宁路(枣园路—庆丰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8〕1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主要领导2018年第322号批示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长宁路(枣园路—庆丰路)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宁路(枣园路—庆丰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长宁路(枣园路-庆丰路)工程 南起现状枣园路,北至庆丰路。道路全长约323米,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为16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及景观工程等。沿线跨规划河道桥梁暂缓实施,但纵坡设计与预留桥梁保持顺接。

    三、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四、路线、路基、路面

    1、纵断面设计

   (1)最低设计控制标高

    根据长宁路规划条件书的要求,确定本工程一般路段路面最低点设计控制标高为3.2m。

   (2)相交道路为枣园路及庆丰路,均为现状道路。

    2、横断面布置

    本工程道路断面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采用一块板的布置形式,具体布置为:

    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路幅宽度16米。

    3、路面结构

   (1)车行道:

    ①道路部分:4cmAC-13C型细粒式沥青砼+6cmAC-20C型中粒式沥青砼+1cm沥青表处下封层+透层沥青+30cm5.5%水泥稳定碎石;

    ②人行道:6cm透水砖铺装+2cmM10水泥砂浆+15cmC20透水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

    五、交叉口

    1、交叉口设计行车速度

   本工程交叉口的设计行车速度取路段速度0.5-0.7倍,直行车速取大值,转弯车辆取小值。

    2、平面交叉形式

    为保障交通流运行的安全性,交叉口的交叉形式宜选择四路十字交叉,避免五叉或五叉以上的多路交叉、畸形交叉、斜交角度小于45度的交叉。

    六、管线综合

  1、地下管线有给排水、电力、通信、路灯电缆等。

  2、排水体制:同意采用雨、污分流制。

  3、根据道路路网以及河流分布情况,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或者排入相交道路的雨水管道。

  七、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44.0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八、项目业主

    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九、建设工期

    12个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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