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18-00318 | 成文日期: | 2018-06-20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投〔2018〕183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关于同意海盐县中心城区南门、百可社区开放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8〕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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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下达海盐县中心城区南门、百可社区开放式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武街〔2018〕1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6期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街道提交的海盐县中心城区南门、百可社区开放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中心城区南门、百可社区开放小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武原街道中心城区,涉及南门社区、百可社区开放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楼梯间墙面天棚修补刷白、原门窗拆除及更换、灯具及开关更换等改造工程。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2.7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按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6期文件精神筹措。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 8个月。 六、其他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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