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二〇一七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意见


  • 发布时间: 2018-06-20 10: 13
  •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各学校(单位):

  二○一七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顺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现就学期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1.考试、放假和开学时间。义务教育段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8日,初中为6月27日至29日,普通高中为6月24日至26日。本学期定于2018年7月5日结束,7月4日学生离校,7月5日教师离校。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8月27日报到,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学生9月1日至2日报到,9月3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生8月30日报到。

  2.科学安排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控制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保障学生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认真落实“减负增效”。要认真做好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在教师离校日之前将学生学业成绩和相关信息输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各初中学校按照规定流程,在开学初完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调整工作。

  3.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各项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对下半年的选(学)考早做计划和安排,要认真研究学校三年课程设置和任课安排,认真总结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来的经验。各普通高中学校在7月12日前将2017学年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改革工作总结报教育局普教科、招生办、研训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根据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精神,认真总结课程改革情况,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各中职学校以“选择性”课程改革、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试点为重点做好阶段性总结及下阶段的推进谋划工作。

  4.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工作。今年是实施新高考的第二年、学(选)考办法调整实施的第一年,各相关学校要做好可能发生的各类涉稳问题的应对准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议要求各相关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提前分析预判,并提前介入,提前发现各类不稳定苗头,及早处置,确保安全稳定。汛期已至,各学校要做好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掌握预测预报,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要在放假前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深入宣传防溺水、交通、饮食等安全;在暑期要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幸福千万家”教师家访互动,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暑期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要在暑期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对校园设施设备和安防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确保校园安全。学校要对技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查漏补缺,确保校园监控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假前做一个全面的自查自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交通及岗位操作等的安全教育,学校要做好巡回检查与监督管理,积极与实习单位对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六不得”落实到位。

  5.认真做好招生及高中毕业生志愿填报工作。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和录取工作。在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升级后,学校须及时进行新生电子档案迁移,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招收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要根据普通高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新办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小组,为广大毕业生志愿填报做好服务。

  二、暑假工作安排

  1.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阅读伴我成长”系列读书活动,利用暑期读好书活动、暑期阅读实践活动和社区读书活动等平台,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综合实践和社区服务;要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返校日”活动,统筹安排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和体育场馆等有关教育资源向学生开放。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工作,要在军训前一周将军训计划报普教科。军训时间要避开高温时段,要将军训与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始业教育有机融合,确保军训工作平稳安全。

  2.助推学生健康成长。暑假期间,各学校要主动整合社会德育教育资源,将德育工作延伸到家庭、社会。要依托社区内街道、居委会、共建单位、校外辅导员及有关单位等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要根据学校实际,科学安排好假期家访活动,通过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行为有偏差的学生、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要做到家访全覆盖并做好记录登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学生暑假生活的良好局面,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暑假。

  3.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历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各级学校不得组织其他年级学生利用暑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高中毕业班学生确需文化课补习的,必须避开高温时间,主要用于“查漏补缺”,不得上新课,不得收费,时间不超过两周,并由学生自愿并经家长同意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学校必须全面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4.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落实学校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主体责任,做好教师学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对违反《海盐县教育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十项规定》的教师以及签订了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却仍从事有偿家教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要定性为不合格。在新学年开始前,要与教师签订《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责任书》,并将签订和履职情况作为合同续聘、岗位职称聘任的前置条件。要在暑假期间,开展不少于2次明查暗访,重点查处个别教师顶风开展有偿家教和校外违规兼职兼课行为。对于主管部门转办的社会投诉和举报,学校必须每件查实查清,对查实的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要及时依规严肃惩处。对出现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未经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投诉、举报较多而查处不力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6027037,86027010。

  5.切实做好暑期基建维修工作。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招标、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其职责;暑假零星维修项目应抓紧实施,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有基建项目的学校(单位)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除,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切实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暑假期间,已列入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放假前要全面检查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安全,如有隐患及时消除。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场地不能开放的,请及时张贴公告告知群众,努力提升学校的公共服务质量。

  7.认真做好校长教师培训和社会服务。认真做好暑期各类培训工作,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有关培训班和读书会等活动。开展以“职业道德与法规”为必修领域项目课程的全员师德专题培训,计入教师专业发展周期培训管理学分,对满学时的教师给予相应学分,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培训方案并上报研训中心,务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考核,保质保量做好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各中职学校要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及中职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的要求,结合本校师资培养规划和课程改革的实际,认真组织好专业教师、新入职教师暑期参加各类培训、开展下企业锻炼等活动,增强专业教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认知水平,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职成校“1+9”培训共同体优势,面向企业、面向三农,积极组织开展包括预备劳动力培训、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企业职工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扫盲教育、家政服务培训和高技能培训等在内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8.切实做好暑期有关工作。暑假期间,各校要建立假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学校主要领导外出事先请假、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制度,并将值班安排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海盐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