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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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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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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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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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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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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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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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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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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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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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维大通精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汽车制动器活塞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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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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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维大通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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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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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维大通精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汽车制动器活塞技改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31542平方米,其中利用现有土地30874平方米(通过购买取得原海盐海盐辉煌冷挤压有限公司土地),本项目新增土地66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用地27083.65平方米,其中利用现有建筑面积为25683.65平方米(通过购买取得原海盐海盐辉煌冷挤压有限公司厂房),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项目主要采用钢材等为原材料,经下料、冲孔、抛丸、中频加热、反挤压、车外圆、冲底、退火、酸洗(配套已有)、磷皂化(配套已有)、精整、抛丸、成品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自动锯床、冲床、数控车床、全自动智能化冷间锻造生产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万件汽车制动器活塞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牢固、耐高温等特点,实现销售收入16000万元,利税4000万元。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代码为:2017-330424-34-03-0660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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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再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其中铁离子排放标准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一级排放浓度限值。
2、要求抛丸粉尘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要求布袋除尘率达99%以上,尾气引至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要求HCl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收集率达90%,去除率达95%;酸洗车间建议设置100米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建议规划等职能部门在企业酸洗车间100米内不批建新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废气敏感的环境设施。
3、对生产车间东侧、南侧墙体附件的门窗进行隔声降噪处理,门窗均采用隔音材料,且加橡皮条处理;禁止在生产时打开车间东侧、南侧墙体附件的门窗;在生产车间东侧、南侧墙体外及围墙处种植吸声效果好的树木;在设备选型时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避免将噪声源强高的生产设备布置在东侧、南侧墙体附近;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功效;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在主厂房周围多种树木,充分利用车间墙体、绿化屏障的隔声和距离的衰减作用;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白天生产(生产时间8:00—17:00),严禁夜间生产;东侧、南侧车间墙体整体隔声要求达到25 dB(A)。
4、废切削液、槽脚、废酸、废油、空桶、片碱、石灰、皂化剂废包装物、污泥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必须及时收集,妥善堆放、专人管理。厂内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时贮存场所。
废金属、金刚砂废包装物收集后做外卖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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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来电、来访和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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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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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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