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0万平方米集成吊顶易地技改项目
|
海盐县百步镇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经四路、北至纬六路
|
嘉兴宝仕龙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350万元,购得厂房建筑面积38862.4平方米,占地面积16973平方米。本项目主要采用铝板、电子元器件等为原材料,经切角、成型、装配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液压机、压力机、LED装配线等国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集成吊顶的生产能力。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通风换气,加强操作工人劳动保护;食堂设置处理效率7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通风换气,加强操作工人劳动保护;食堂设置处理效率7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