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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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重要节假日以及中高考、学校春秋季开学等重要时段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要节假日及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浙食药监餐〔2018〕3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及学校食堂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期间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既是食品销售消费的旺季,也是游客就餐消费和集体聚餐集中的时段,保障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责任大、任务重。校园是特殊的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各所(分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重要节假日和学校春秋季开学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针对辖区实际,周密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重要节假日及学校开学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强化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各所(分局)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操作过程等状况进行自查和检查评价。要按照《浙江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所(分局)在重要节假日和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前组织人员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检查工作要与“阳光厨房”建设、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放心消费示范餐饮等工作做到有机结合。重要节假日期间,要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等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中高考、春秋季开学期间,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饮食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对托儿所、农村学校和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存在薄弱环节的要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等。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行业“潜规则”,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所(分局)要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重要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所(分局)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学校开学期间,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要根据节假日消费特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群众科学、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所(分局)要注意收集整理所辖区域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餐饮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水平,并按照附件要求上报相关工作小结和报表。 联系人:沈叶峰,电话:86035583。 附件1:2018年度重要节假日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 作安排表 附件2:重要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附件3:2018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附件4:2018年春秋季学生开学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2018年度重要节假日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表
附件2: 重要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备注:1、上报春节检查情况的数据时,不包括元旦检查数据; 2、年夜饭桌数和就餐人数只统计大年夜中、晚餐数据。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2018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2018年春秋季学生开学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