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
||
为进一步改善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高效和廉洁运转,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加快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5.保密原则。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和“初审、复核、审批”原则。 二、基本要求 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三、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单位工作职责、单位领导、科室信息、下属单位信息; 2.政策文件:文件; 3.规划计划:规划总结; 4.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其它工作; 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其他人事信息; 6.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 7.重点事项公开:文化体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突出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共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四、公开程序 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初审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负责,初审后需报分管领导复核,复核后报保密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待审核意见全部签署后才能将可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 五、公开形式、时间 为了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公开方式主要采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相结合。为加强监督,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定期进行。 时间要求: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之内一定要将做好公开工作。 附件: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