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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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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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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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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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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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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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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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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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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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欣环保家居用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片家居环保地垫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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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镇工业区通元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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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欣环保家居用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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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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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欣环保家居用品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位于海盐县通元镇工业区通元大道99号,占地面积12149平方米,建筑面积7014.39平方米。企业拟投资2180万元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实施年产200万片家居环保地垫项目。本项目主要采用橡胶底片、面料等为原材料,经拌料、复合、转移印花、切边、车缝等技术和工艺,并购置平板复合机、全自动高频压花复合机、平板转移印花机等国产设备从事家居环保地垫的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片环保家居地垫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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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再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2、拌料机和复合机设置于密闭的拌料复合车间内,碎海绵从拌料机上端进料,下面出料,胶水用泵打入拌料机中,此过程挥发的胶水废气直接排在拌料复合车间内,经该车间的负压收集设施收集。复合机为平板复合机,下面固定,上面可上下活动。本评价要求将复合机四周密闭,做成密闭的设备房,只留有产品的进出料口,同时设置高效吸风装置对复合机设备处产生的胶水废气进行收集,设备逃逸的废气排入拌料复合车间内,经该车间的负压收集设施进行再收集,废气总收集效率达到95%以上。收集的废气采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胶水废气,去除效率可达到90%以上,尾气通过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1#车间内设备,将1#车间东北侧区域设置为检验、仓库、包装等,避免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东北侧。加强东北侧墙体的隔声措施,尽量不设门窗,或者设置双层隔声窗,生产期间紧闭门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执行昼间单班制生产制度,严禁夜间生产。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功效。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
4、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面料、废纸、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处理。废活性炭、废桶、废油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必须及时收集,妥善堆放、专人管理。厂内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时贮存场所,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企业必须对危险固废进行申报登记,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确保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到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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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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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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