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平方米生态可循环PVC地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18-03-12 14: 31
  •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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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年产1500万平方米生态可循环PVC地板技改项目

  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383号6幢

  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018.3.12

  附件: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2日

  联系人: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建设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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