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时间: 2018-03-01 13: 50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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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有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武原街道秦山路128号,邮编:314300,电话:86035795)。

  一、工作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亲民性。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解读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就开展的主要重点工作及需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亮点,进行全方位解读。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范围和规范程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符,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正常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实施等信息的公开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向社会公开有关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审批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公开行政决策信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听取吸收群众合理化建议,有效保证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达到了接受群众监督的目标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09条,工作信息58条,人事信息8条,财政信息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机构信息6条,重点公开事项3条。

  (二)重点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预期引导。注重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收集整理县域经济社会基础数据,围绕经济发展难点,把握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情况,开展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与研判,及时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布《2017年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就开展的主要重点工作及需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亮点,进行全方位解读。

  2.推进降费、减费等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物价部门精神,一收到有关降费文件后,都及时公开取消(或停征)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加强宣讲、做好引导工作,把政策学深、用足。共公开《关于降低部分质量技术监督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4个。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提升服务效率,海盐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实施方案,落实降费要求,引导相关中介机构签定降低收费标准。建立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优化了服务企业发展环境。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实施等信息的公开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向社会公开有关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审批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公开行政决策信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听取吸收群众合理化建议,有效保证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达到了接受群众监督的目标要求。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270件,核准42件,备案688件。

  4.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领域项目建设,激发投资活力。发布2017年政府投资PPP项目计划,共涉及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中兴公园一期工程等24个项目,用地面积8507亩,总投资149.25亿元。PPP项目的信息公开,能实现有效监督和约束各方。我县没有针对浙商回归的专门政策,参考依据县级其他招商政策,公开《2017人才海盐新政方案》、《海盐县深化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的若干政策》、《海盐县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1-12月,浙商回归上报项目99个,实到资金70.61亿元,完成市定年度目标任务45亿元的156.91%,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94.19%。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就近跑一次、不用跑一次”的目标,业主在浙江省企业项目备案系统中注册账号后,自行进行项目备案登记,上传后进行自动赋码,主管部门在线监测后完成备案,真正实现项目备案零上门。深化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规范权责清单项目,发布投资事项标准清单(共8项)、政府定价清单、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物价)“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不断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6.推进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公开《海盐县全面深化创新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2019年)》等政策性文件3个,浙江科路有限公司成功转型升级,积极申报首批“四新”企业,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狮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认定首批嘉兴市“四新”经济示范企业。有效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

  7.着力遏制过剩产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我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设立海盐县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和“地条钢”生产企业举报电话的公告。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一旦收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核实,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再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开展自查工作,经对辖区内钢铁企业进行核查,确认我县范围内无生产“地条钢”企业。辖区内也无新增“地条钢”企业。

  8.着力推进消费升级。完善消费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机制。加强“米袋子”、“菜篮子”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消费商品价格监测,完善消费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公开消费价格监测分析6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结合节假日和敏感时段,重点巡查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杜绝价格欺诈。公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维护了消费市场的良好秩序。

  9.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联合海盐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对我县房地产销售企业进行商品房销售工作专项检查,我局针对我县商品房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在售楼处和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依照《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暂行)》,认真填写依申请公开登记表,都按流程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涉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编写不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部分信息栏目分类不太准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认识到抓紧、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是也是一件大事。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我局将通过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微博等方式加大对重要事件的发布,真正做到要及时、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机制。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考评制度,掌握工作进度,督促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八、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0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0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包括政务服务网、各种宣传手册、公告栏、手机短信等多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1
  (二)申请办结数1
  (三)申请答复数1
三、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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