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8-02-28 13: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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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于城镇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管理创新,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7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于城镇海王公路于城段,邮编:314308,电话:86459609)。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计划总结1条;工作信息27条;人事任免4条;工作任务8条;财政预决算1条。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如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等;制定规范的目录、档案,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便于查找;建立多种公开渠道,包括镇政府网站公开、县政务公开系统、档案远程利用系统、镇公开栏、纸质档案查阅等方式。

  2、强化检查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实行政务公开定期汇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建立投诉、反馈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群众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提出的问题,限期答复。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的同时,敢于揭短露丑,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亮相。

  3、丰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本着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有效,权利和义务分开,真正把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办理过程、结果公开出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例如每季度公开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政府重点工程招投标事宜等。实行政务公开受理告知制度,办事人员把办事的有关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所有办事人员均有义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咨询。坚持做到政策法规长期公开、收费情况定期公开、重要决策适时公开、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同时,规范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档案。

  4、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引导。搞好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自觉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服务群众的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参与、监督政务公开活动。注意及时总结政务公开的有效做法,巩固成果,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之成为履行公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工作方法。

  5、严守政务公开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原则。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其他组织和群众合法利益。二是效率原则。公开办理的政务事项,必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监督原则。公开办理的政务事项,各环节增强透明度,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本着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凡公开的政务事项,都要有利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于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xxgk.haiyan.gov.cn/web1/site/

  2、公开查阅点

  镇党政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均未产生。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部分政务公开规定动作推进比较慢、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二)推进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规定动作,加快制定会议办理程序和公开基本目录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彻底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并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窗口作用。

  于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 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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