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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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而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盐县住建局(人防办)联系(地址:新桥南路27号,邮编:314300,电话:86023926,传真:86023926)。 一、总述 2017年,我局(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局(办)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分工合作,落实领导小组职责。根据领导班子的调整,相应调整成员结构,继续实行局(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属各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办公室负责实施,职责到位,分工合作,扎实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规范操作,严格实施审核制度。进一步理顺我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明确由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初审,一名同志负责保密审核,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签发,另由一名同志承担信息日常发布任务。通过逐级上报,层层审核的发布流程,做到了既畅通发布渠道,又落实保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健全制度机制 住建(人防)系统条线众多,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通过有计划性地安排局(办)信息工作人员下挂驻点,交流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系统信息公开能力与水平。同时,针对各科室、单位信息报送特点等情况分类辅导,上门交流,发挥优势,提高弱势方面。 (三)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拓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渠道。在住建(人防)系统内,不仅紧密联系省建设厅 、市建委,定时向省建设厅网站、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供稿,及时公开我县住建(人防)工作政务信息,扩大影响范围。在系统外,及时参与全县信息例会,也邀请上级信息部门领导赴我局(办)开展工作辅导与交流,加强双向沟通,着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二是拓宽向社会大众的传播渠道。与“嘉兴日报”、“海盐新闻网”、“海盐门户网站”、“爱海盐”等媒体保持联系,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传播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全县建设管理动态详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依照《条例》规定,我局在海盐县门户网站上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407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住建(人防)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机构信息14条,政策文件59条,规划计划1条,通知公告192条,工作动态82条,其他工作21条,人事信息18条,财政信息4条,重点公开事项10条等。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办)对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目前,“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0项,行政处罚38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59项,审核转报4项,共计492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包括住建、人防、测绘三大领域共计18项,经过反复核对调整,最终将上述权力事项的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具体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县编委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办)对385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细化,每一项处罚事项导入了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作了相应的处罚案例,并予以了网上公开。行政处罚运行系统建设,将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地法治保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此类信息今年共公开4条。截至2017年3月,我局(办)一直在海盐住建官方微博以及海盐门户网站公开日和月楼盘备案数据播报,2017年4月,我局(办)发布《关于海盐县房地产市场实施限购措施的通知》。此后因房地产市场价格受到管控,相关信息未能发布。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 1.在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审核材料时,我局(办)工作人员严格对照县政府公开发文的《关于印发 2.我局(办)于2017年6月、7月分别发布了《海盐县关于参加嘉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和《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关于调整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考核报名条件的通知》,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有序进行。 三是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1.棚户区改造:2017年共公开相关信息4条。今年以来,我局(办)棚户区改造势头良好,开工量位列全市第一,成立了海盐县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策划领导小组,在机制层面有效的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共公开相关信息3条。我局(办)成立了“农村危房治理“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发全县农村危险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农村危旧房拉网式全面排查工作,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稳步进行。 3.保障性住房:2017年共公开相关信息6条。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分配工作一直是我局(办)的一项常规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办)共接收保障房申请材料185份,其中经济适用房实物配售申请145户,购房补贴申请3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33户,租赁补贴申请4户。我局(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栏目、专题,报刊等形式,围绕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市容环境、重点工作、队伍建设等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此外,还开通政务微博,及时与公众开展互动,解答群众对于住建工作提出的问题,接收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3.依申请受理点。我局(法规科)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6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5件,网络申请数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我局(办)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按时办结16件,其中14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收取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没有对信息公开处理不满意的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这一块工作,相关工作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在接下去一年中,我局将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扎实稳定推进住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公开信息和公开指南,及时上传更新网页内容,抓细抓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县住建局(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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