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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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而进行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和水利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局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局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人员,落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在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审批表后及时在海盐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予以公开。占用水域公告、取水公告均在接收申请材料受理后当日公示,办结公告在事项办结后当日公告,主动公开文件70个均在收文三日内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3、进一步扩充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邀请专家讲座、实地指导、公开栏公示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防汛减灾运用等水利知识宣传。及时发布水利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报道水利重大工作事项和民生信息,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布微博300余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269条,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通知公告59条,行政审批办结公告186条,人事任免4条,组织机构12条,单位领导4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条,公开年报1条。行政权力公开公布各项行政权力及流程图,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县门户网发布工作信息28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2017年12月专门开设海盐水利微信公众号,公众号设立政策法规、水利动态、防汛抗旱三个大栏目,里面包括一些子栏目:基层水利、招投标信息、行政许可、最新文件、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及时公布本局最新的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受理点。我局办公室设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本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本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公文法规类信息公开数量少,部分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公文法规等内容的公开。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海盐水利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公众号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统计如下:
海盐县水利局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