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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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百步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7年,共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7条。 (二)主动公开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人事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类59条,财政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12条。 (三)主动公开途径 2017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着力搭建高效便捷的多方式公开渠道,2017年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条,通过“海盐百步”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条,通过“百步发布”政务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2条。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海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以及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镇在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中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2017年,我镇进一步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本镇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等财务信息公开。全年度公开信息8条。 2.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财政信息栏中的其他财政信息栏里公开农村低保、城乡低保、五保户、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信息公开后对涉及人员的相关信息起到相互督查和制约的作用,更体现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全年公开信息3条。 201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本机关充分利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百步”政务微博、“百步发布”微信平台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的解读工作,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次。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本机关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机关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信息公开的领域、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拓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2018年,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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