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 发布时间:2018-12-07 08:25
  •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海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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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陶 玮  

  本报讯 “海盐罗马实业有限公司”、“丰达汽修”、“中德汽车”等落地广告完成拆除,“永琪发艺”、“新桥花苑台球室”、“梦之妍美容养生会所”等灯箱广告完成拆除,“红海商行”、“玛吉斯轮胎”、“嘉兴银信保险代理海盐营业部”等大型墙体广告完成拆除……连日来,记者在县城新桥路看到,随着海盐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推进,新桥路亮出了“素颜照”,露出了“天际线”,更加美观大气。

  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空间等设置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招牌、公告栏、宣传栏、橱窗、标识牌、实物造型等各类广告建筑,包括广告牌、电气、灯光和必要的设备。

  作为县城主干道,一段时间以来,新桥路繁杂的户外广告严重影响了道路形象,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海盐县新桥路(枣园路-东西大道)有机更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工作分工,结合《海盐县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10月23日起,县综合执法局对新桥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一户一档”。

  “沿街各商户只保留一块店招店牌,其余墙面广告、楼顶广告、指示牌、灯箱等需要全部拆除。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新桥路沿线改造提升的广告公司、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一一进行走访,广泛宣传新桥路改造提升和户外广告整治的重要意义,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有关人员介绍。

  11月8日起,县综合执法局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依法申请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当事人下发整改通知书。11月17日起,县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对限期整改时限已到但未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截至11月30日,县综合执法局共拆除新桥路大型户外广告23块,其中楼顶广告7块、墙体广告8块、灯箱广告3块、落地广告5块;小型墙体广告等168块。整治后的新桥路面貌一新,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规范、疏密有序。

  围绕“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海盐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后城乡接合部区域、次要道路及街巷的顺序,确定新桥路、勤俭路为首批整治拆除区域,整治重点为安全隐患突出的楼顶广告、悬挑式广告、大型墙面广告和龙门架广告等,重点整治安全隐患突出的楼顶广告、悬挑式广告、立柱式广告、大型墙面广告和龙门架广告等。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严格管控全县新设户外广告设施、店招牌、电子显示屏、指示牌等,禁止新设楼顶广告。其中,符合设置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要依法审批后方可设置,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一律依法拆除并予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在整改到位后方可设置。



信息来源: 嘉兴日报海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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